臺電駁斥市府「無照運轉」指控 強調依法申請展延
臺電表示,臺中電廠目前共10部燃煤機組,另有新燃氣機組興建中,預計年底前上線供電。其中,燃煤第1、4、5、8、9號等五部機組許可證去年5月經臺中市府核發,期限至2026年底,第2、3號機因市府過去違法廢止許可,遭環境部(時爲環保署)於2020年撤銷處分,至今待市府展延審查已超過5年,另第6、7、10號機臺電去年9月依規定提出展延申請,目前同樣在審查中。臺電爲避免影響臺中經濟民生用電需求,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於審查期間依原證內容操作,合法合規。
臺電指出,臺中電廠持續擴大減煤減排,是臺中市固定污染源減量最多的單位,電廠也在市府持續監督下,2024年用煤量創歷史新低,較2014年國民黨執政時期歷史高點大減超過600萬噸,空污排放近8年更減量近80%。
臺電說明,發電是爲用電,盧市長上任後臺中電廠自2019年起,發電已不足臺中用電,去年臺中市用電量更是六都第一,近80億度電力缺口由其他縣市電廠支援。而臺電推動「以氣換煤」新燃氣機組計劃亦遭市府卡關延宕超過1年,否則市府今日批評的現在,低碳低空污的新機組已在運轉,盼市府與臺電共同爲臺中發展、穩定用電攜手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