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水庫光電板 陳菁徽:陳菊招標、陳其邁啓用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14日指稱鳳山水庫光電場是在前高雄市長陳菊任內招標、現任高雄市長陳其邁任內啓用。(摘自陳菁徽臉書/洪浩軒高雄傳真)

繼臺南烏山頭水庫光電板疑慮,高雄鳳山水庫光電板也起爭議,高雄市經發局稱是前市長韓國瑜任內同意籌設,國民黨立委陳菁徽14日指出,該標案在2018年4月19日開標、2020年啓用,時任市長分別爲陳菊與陳其邁。

陳菁徽表示,高雄市政府僅用一紙公文,便將鳳山水庫光電板責任全推給韓國瑜,她深感遺憾。鳳山水庫太陽光電場招標案日期是2018年4月19日、同年5月30日開標,在陳菊任內;始建時間2020年8月24日、同年12月21日啓用,則是在陳其邁任內。

陳菁徽強調,簡單的說,招標是民進黨的陳菊,啓用是民進黨的陳其邁,「怎麼全部都推給韓國瑜呢?如果這不是甩鍋,那什麼是甩鍋?」錯誤能源政策,本來就是全面執政的民進黨中央政府應該負起全責。

高雄市經發局迴應,鳳山水庫水面型太陽能光電案是由臺電採購與施工,非高市府招標或主辦,市府唯一參與的行政程序,是2019年5月前市長韓國瑜任內同意籌設許可審查意見。

另外,鳳山、蘭潭、仁義潭、寶山、永和山等5案水庫水面型太陽光電新建工程,開工、設備安裝皆由臺電與承攬廠商依約執行,與地方首長無關。經發局說,陳菁徽應根據客觀事實發言,勿一再散播不實訊息,如果覺得相關案場有問題,韓國瑜爲何當時還要同意籌設?此外,陳將中央公營事業依法辦理的採購與履約,錯置爲地方政府工程,是混淆視聽、故意抹黑。

陳菁徽說,審計部曾針對「太陽光電第四期計劃」之執行情形提出相關建議,包含未能充分了解當地民衆、地方政府等民情,以及中央未建立起環境檢核相關機制與民衆參與溝通平臺,都是必須改善的問題。她也引用環境部長彭啓明「將研擬浮動式光電板納入環評」的說法,顯示浮動式太陽光電對於環境確實造成一定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