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水庫光電板爆「韓國瑜覈准的」?陳菁徽怒揭:菊、邁都有份
臺南烏山頭水庫光電板爭議不斷,藍委陳菁徽再踢爆高雄鳳山水庫也佈滿光電板,相關設置竟無需環評。(摘自陳菁徽臉書)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日前揭露,高雄鳳山水庫同樣設有光電板,引發關注;但高雄市政府隨即迴應,此案是在前市長韓國瑜任內同意籌設。但陳菁徽今(14日)爆真相反駁,從招標、動工到啓用,三任市長都與此案有關,「不是一句話就能切割乾淨」。
高雄市經發局說明,鳳山水庫太陽能光電案早在2019年5月,由當時市長韓國瑜發函同意籌設許可,案件是由臺電公司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並經高市府函覆同意後核可。市府強調,該案不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種類,設置地點也未位於公告的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程序合法、用地合規。
綜合媒體報導指出,陳菁徽質疑,高市府僅以一紙公文就將責任全推給韓國瑜「並不公允」。她指出,鳳山水庫光電案的招標日期爲2018年4月19日,開標時間同年5月30日,均在前市長陳菊任內;工程開工時間爲2020年8月24日、啓用時間爲同年12月21日,則屬現任市長陳其邁任內。因此,三任市長皆難完全撇清責任。
陳菁徽呼籲,民進黨長期執政應正視民怨,勇於面對問題,儘快迴應外界對水資源安全與環境衝擊的疑慮,「讓民衆安心用水,纔是政府應做的事。」
她進一步指出,審計部2019年度報告中,曾針對「太陽光電第四期計劃」提出警示,認爲中央在推動光電時未充分了解地方民情與居民意見,也未建立完善的環境檢核機制與溝通平臺。加上環境部長彭啓明日前也承認,將研議把浮動式光電板納入環評審查,顯示此類設施確實可能造成一定環境衝擊。
陳菁徽最後提到,經濟部長龔明鑫與農業部長陳駿季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皆表示,「只要地方政府不同意,就不會核發任何光電執照。」她呼籲高雄市長陳其邁應公開表態,宣示「高雄市的土地由我守護,不允許破壞環境的光電案場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