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請聽 增加中的反罷民意

旺報社評

賴清德總統「團結國家十講」第二講勾勒兩大主軸,一是「反共纔是中華民國派」,二是「拒絕統戰才能守護臺灣」。無論就歷史事實、憲法內涵、統戰定義而論,這套論述只有濃濃的政治動員色彩,卻與歷史脈絡、憲法精神及政治現實,出現極大的誤解與誤導。任其發酵不僅無助國家團結,反將撕裂臺灣內部共識,讓兩岸關係更陷於對立。

誤解反共反統戰

賴清德藉這場演說,對如何達成團結做了深刻表述。在他心中,「反統戰」與「反共」猶如雙重鎖的二把鑰匙,需兼備才能解開朝野對立僵局,開啓社會團結大門。

對於臺灣該如何反統戰?賴清德認爲,中共軍機艦繞臺、對國軍的滲透及間諜活動、強化祖國論述、對青年、宗教團體等的交流活動,甚至種種經濟惠臺政策,都是統戰,都必須拒絕,方能守護臺灣。

至於該如何反共?賴清德認爲,不反共就不是真的中華民國派,中華民國派與臺灣派團結反共,纔是臺灣最大公約數。他還說,要透過選舉罷免,像打鐵鑄劍一般打掉雜質,淬鍊捍衛主權守護民主鋼鐵般的意志。言下之意,是否意味「不反共」就是必須被打掉的雜質,引人揣測。

撇開「雜質」之說引起的爭論不談,賴清德此次對反統戰與反共的發言,暴露出他對這兩件事的根本性誤解,有必要釐清。

首先,中共對「統戰」的詮釋,本質上並非敵對概念,而是對多元社會進行整合與互動的政治策略工具。早在抗戰時期即運用於推動國共合作,其核心邏輯是「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根據中共官方文件《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對臺統戰」是「和平統一」政策的一環,核心是促進政治認同,並非滲透民主制度,兩者有其差異,不應混爲一談。

因此,當賴清德說「兩岸交流是統戰的一部分」,雖有助鋪墊抗中保臺氛圍,但他將兩岸交流一律視爲統戰滲透,這無疑是種高度政治化的解讀。不可諱言,對臺統戰當然有其目的性,但本質終究屬於「和平統一」框架下的工作,若要將任何形式的交流一律歸類爲統戰,勢必扼殺開展兩岸關係的機會,連民間往來也難有正常互動空間,與前總統蔡英文主張「健康有序交流」的路線大相逕庭。

解嚴早已不反共

況且,臺灣早已長期透過各種形式與對岸交流,如ECFA、兩岸直航、農產品銷售、宗教參訪等,都是行之有年,若一概視爲統戰滲透,將是對歷任政府兩岸政策的全盤否定,不但對原已緊張的兩岸關係無利,反徒增內部的誤解與紛擾。

第二,賴清德主張「反共纔是中華民國派」,但《中華民國憲法》並不是反共的憲法。我國憲法前身是1936年國民政府公佈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即「五五憲草」。其制定歷程,曾有中國共產黨、青年黨、民主社會黨等多方參與,由孫科、周恩來、張君勱等多位代表討論起草,即便國共內戰爆發,依然不改憲法容納多元政治思想的本質。因此,將憲法視爲反共宣言,是對史實的曲解。

《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於1946年,翌年公佈施行,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成立,中共爲內戰的一方,雖杯葛國民大會制憲,但其席次始終保留,可見《中華民國憲法》並不是反共憲法。反共始於1948年制定施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獲得憲法位階,但已於1987年解除戒嚴時同步中止。而且今天的中共已非當年的中共,尊崇孫中山、廢除人民公社、放棄階級鬥爭、採行市場經濟,早已不是共產中國。

賴清德掐頭去尾拼接憲法,對中共40年的體制改變視而不見,又扭曲法理與歷史,纔會得出「不反共不是真的中華民國派」的結論。「團結」非一黨一人說了算,賴總統需要傾聽民意,尤其增加中的反大罷免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