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團結國家第三講 黨政人士:解析憲法三特質

總統府提供

賴清德總統今天發表「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黨政人士指出,第三講解析憲法三大特質。憲法賦予人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直接民主力,當五院失調或立院出現亂象時,公民可以行使直接民權,而臺灣一路走來,公民力量也每每在關鍵時刻發揮強大影響力。

賴清德總統今天前往新竹市出席「國際獅子會300B6區年度感恩餐會」,並以「憲政體制」爲主題發表第三講。黨政人士指出,總統第三講解析憲法三項特質,首先是憲法擁有核心4原則,無法靠多數就推翻,包括保障人民權利與權力分立制衡原則。

他說,總統認爲,2000年3月24日的大法官釋字第499號,雖然旨在解釋1999年第五次修憲違憲,但同時揭示憲法的重要本質,也就是憲法的4項核心原則:民主共和國原則、國民主權原則、保障人民權利、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而這4項核心原則所共同形成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正是憲法賴以存在的規範基礎。

第二個特質是中華民國憲法並非三權分立,而是五權分立,五院應相互尊重、相互制衡,賴總統循此論述現今立法院亂象,以及政院不得不在窒礙難行下提覆議或釋憲的爲難。

黨政人士說明,總統演講時強調,不同於其他國家是三權分立,臺灣是五權憲法體制、五院都一樣大,沒有誰大誰小、要互相尊重,這是憲法的精神。憲法第53條,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亦即所有行政的事務通通歸行政院負責。

他引用賴清德演講中所舉的例子,立法院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削減中央財源導致施政困難;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影響現職及退休人員權益;修正《憲法訴訟法》癱瘓大法官、司法院及人民憲法權利;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變相提高罷免門檻,限縮民意監督以及憲法保障的民主參與。

此外,國會通案統刪「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要求行政院自行刪減新臺幣636億餘元,政院提出覆議遭立院藍白否決,黨政人士指出,賴總統依憲法賦予權責,召集五院會商國政、明確憲政分際,共尋解決之道。

第三個特質是憲法賦予人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直接民主力。他說,總統在演說中強調,當五院失調或立院出現亂象時,憲法賦予公民權利可以行使直接民權,而臺灣一路走來,公民力量也每每在關鍵時刻發揮強大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