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利娜:微短劇出海,版權保護應是標配
來源:環球時報
近來,中國微短劇憑藉“短小精悍、敘事強烈”的形式走紅海外,然而近日,知名出海短劇平臺“ReelShort”被多家國內公司指控抄襲。表面上看,這是中資企業間的授權邊界之爭,實質上卻反映出一個潛在隱患:在“文化出海”過程中,如果對內容權屬缺乏清晰認定與合規管理,極易演變爲版權主張的“真空地帶”,爲外部力量對我內容資源的“合法掠奪”埋下伏筆。對此,應加強治理,堵住漏洞,確保“文化出海”行穩致遠。
首先,版權主權必須成爲“內容出海”的首要防線。內容是文化的核心,而版權則是內容安全的護欄,內容“輸出權”必須與“版權主權”同步建立。劇本的翻譯、改編、演繹與跨境傳播,每一個環節都涉及法律邊界,決不能模糊版權授權的程序。現實中,一些平臺和企業在利益驅動下,在未取得劇本完整授權的前提下,將其翻譯後交由境外團隊拍攝,並迅速上線境外平臺獲利。這種“搶跑式操作”雖可能在短期內獲得播放量,但給內容原創方的維權造成極大障礙。更嚴重的是,未經授權的翻譯和演繹一旦成爲海外平臺的“默認版本”,就有可能被外部資本包裝爲“本地原創”,從而反向向中國企業主張版權,壓縮我方作品的國際空間。若不設立清晰的權屬邊界和國際確權機制,未來的“短劇風口”極可能被某些不負責任的操作變成“版權泥潭”。
其次,內容紅利不能淪爲技術掠奪的工具。隨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的普及,海量中國微短劇正成爲外部AI訓練的重要素材。一些境外公司以“公開內容”爲由大規模扒取中資平臺上的中文視頻數據,不僅擅自使用臺詞、劇情架構甚至敘事邏輯,還通過技術手段“去中國化”。其行爲模式與微軟等科技巨頭在AI訓練中未經許可抓取新聞與文學作品的做法如出一轍,屬於典型的數據掠奪。這種“版權殖民主義”的根本邏輯是:在法律真空地帶,通過算力與資本優勢對他國產業鏈進行“無感切割”。作爲我國新文創模式的重要成果,微短劇若不能在出海之初就“插上版權標籤”,建立起明確的內容來源鏈條與數字確權機制,那麼最終在海外市場將面臨“數據被抓取—故事被抄襲—原創被反告”的三重陷阱。因此,版權確權與技術防護機制應成爲微短劇“走出去”的標配。建議推動在行業內部統一內容登記與追溯標準,對“出海”劇本實施唯一性ID標記,藉助區塊鏈與AI水印等技術手段,確保劇本結構、內容表達、翻譯版本具備“可追蹤、可定位、可舉證”的能力,從而形成對海外侵權行爲的有力反制手段。
最後,構建版權共治機制是“文化出海”的重要保障。短期來看,應當加快推動行業自律組織出臺版權合規指南,明確劇本授權、翻譯改編、演員演繹等環節的合法邊界,建立行業“紅黃線機制”。對未經授權擅自翻譯上線、侵佔他人版權的行爲,應當納入司法快審機制,依法追究相關企業法律責任,形成震懾。中期來看,建議推動國家層面出臺專門的“網絡微短劇著作權保護實施細則”,將其納入現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明確數字作品在境外傳播過程中的版權確權路徑,並建立中外法律互認的通道,防止我方維權遭遇“無效判定”。更重要的是,可在“數字絲綢之路”等多邊機制框架下,倡導建立“國際版權公約微短劇補充議定書”,構建一套全球範圍內承認劇本原創性、演繹合法性、傳播合規性的仲裁機制和法律協調機制,推動構建公平、透明、可追責的“文化出海”法治秩序。
微短劇出海,不只是內容傳播,更是中國敘事方式走向世界的實踐。如果原創版權被弱化、內容主權被稀釋,中國故事的全球表達將失去根基。唯有同步推進版權治理與法治護航,才能確保中國微短劇在國際傳播中擁有明確的“身份”和“主場”。(作者是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法學院講師、浙江大學知識產權管理研究所研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