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受託照顧幼童竟「搭拱橋」體罰 他不認凌虐一審判1年半

▲男子邱慶惟受託照顧入獄朋友的1對年幼子女,卻涉體罰女童手腳着地「搭拱橋」與打屁股成傷。(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北市男子邱慶惟前年(2023年)幫入獄朋友照顧1對讀幼兒園的兒女,卻體罰女童「搭拱橋」、打屁股,造成多處外傷,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嫌,邱男僅承認傷害,自稱用「從小被打大」的經驗帶小孩,女童生母證稱曾斥責邱男「帶小孩不要這麼粗魯」,臺北地院今(16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判邱1年6月徒刑。可上訴。

本案源於邱男的朋友2023年9月因案入獄,邱同年11月受託協助對方妻子照顧2名剛讀幼兒園1對小兄妹,卻涉以「愛的小手」等物體罰手腳屁股,不到2個月就打出許多新舊傷,當時2歲多的女童還被邱男處罰在浴室手腳着地「搭拱橋」,女童力氣不夠加上地板滑,因而摔傷額頭。

幼兒園老師警覺女童臉上掛彩、身上帶傷,每天檢查發現外傷持續增加,每次都連繫生母問原因但說法多變,女童有時說媽媽打的、有時說叔叔打的,園方通報社工介入並送醫驗傷,經檢警偵辦,查出是女童稱呼的「叔叔」邱男所爲。

邱男被起訴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嫌,他否認意圖凌虐,辯稱只有小孩說不聽、告誡不理會時,他才用打的管教,「因爲有些行爲很危險、怕他們受傷」,邱堅稱僅構成傷害罪,且有些傷不是他造成。

邱男出庭自稱從事外送工作、月入3萬餘元,照顧2名幼童食衣住行、花錢從不吝嗇,有空就帶出去玩,「我買很多玩具給他們,不讓他們一直滑手機...」,法官打斷他,質問「這與本案有何關連?」邱男急說「代表我沒有虧待他們」、「我沒有虐待他們啊!」

法官吐槽邱男造成女童受傷「4次耶!」邱男自稱「從小被打大」,他沒子女、先前毫無育兒經驗,以爲比照自己成長經驗、打了就會聽話,現在知道這樣不對,自己管教太粗魯、有疏忽,「以後若自己有小孩,就會知道該怎麼帶」。

▲女童生母(背對鏡頭)出庭作證態度淡然,承認自己夜班工作太忙,疏忽沒注意小孩傷勢。(圖/記者黃哲民攝)

女童生母出庭作證,淡淡表示上大夜班賺錢很忙,作息跟子女顛倒、幾乎沒互動,「疏忽沒注意」女兒傷勢,除了邱男因丈夫緣故來協助,沒別的幫手,她知道女兒被邱男罰「搭拱橋」仆倒、額頭撞出好大1個包,「我有斥責一下他(邱男),帶小孩不要這麼粗魯」。

被問到爲何看到女兒雙臀被揍出大面積瘀血、卻似乎無動於衷,生母說邱男看到女兒拿菜刀追哥哥、被驚嚇到,覺得太危險,「就教育了一下」,可能打太用力,她看到傷勢也很無措,不曉得邱男有無帶小孩去就醫。

生母的說法明顯異於一般家長,檢方提問時也不解「這樣的傷,妳,妳到底何時纔看到?」生母坦然說「我沒注意到」,檢方不禁高聲質疑「有的傷在眼部耶!」生母聲稱兒女平常打架很兇、在她眼皮底下也一樣,她會拿精油幫兒女揉開瘀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