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聚焦案件審判核心」 北檢研議9天不抗告理由曝光
▲柯文哲、應曉薇交保,北檢決定不抗告。(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劉昌鬆、郭玗潔/臺北報導
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因京華城案,5日分別以7千萬、3千萬元金額交保,經北檢提出抗告,高院發回更裁。北院15日召開羈押庭後,維持交保裁定,北檢得知當晚隨即表示,將待收到裁定書後研議是否抗告。而抗告期限即將在25日截止,北檢研議9天后,今(24)日宣佈不抗告,表示基於「促進訴訟」一貫立場,聚焦案件審判核心,尊重法院裁定,但強調只要一發現被告違反應遵守事項,將促請法院重新審酌羈押的必要性。
北檢強調,他們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客觀中立態度,並在審判期間基於「促進訴訟、發現真實」的原則,來檢視柯文哲羈押的原因與必要性,因而於審判中3次針對臺北地院具保裁定提起抗告,都得到高院支持發回更裁,可證明抗告有理、於法有據。而柯文哲是否羈押,也由法院依法獨立決定,但某政黨及部分人士卻不斷透過媒體放話,指摘本案「押人取供」、「欲將柯文哲押到死」云云,都是在惡意曲解、帶風向製造對立紛爭,意圖影響司法審判的意圖昭然若揭。
北檢指出,臺北地院於審判中4次羈押及4次具保停押之裁定,都認柯文哲、應曉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也就是都有羈押之原因。又審酌本次臺北地院裁定已就高院發回意旨指摘事項逐一說明,並就「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爲」之遵守事項,予以補充界定,防止被告與尚待交互詰問21名證人,或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人(含被告計有155 人,其中與民O黨黨工有關之證人計有33人)進行勾串;另柯文哲、應曉薇分別以7000萬元、3000萬元之重保,並輔以電子腳鐶、個案手機之科技監控,防止被告2人逃亡。
北檢認爲,這樣的羈押替代措施,雖有部分內容仍存在難以檢驗是否落實執行的疑慮,但檢察官基於「促進訴訟」之一貫立場,並聚焦於審判核心之法律主張及辯論,尊重法院上開裁定,不予抗告。
北檢強調,本署檢察官在未來審判程序中,仍將持續檢視被告有無違反法院諭知應遵守事項之行爲,一旦發現具體事證,將促請法院重新審酌被告羈押的必要性,以維護司法公正與人民信賴,並確保國家刑罰權之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