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上校涉洩密收134萬遭重判...他不認罪稱「亦師亦父的借款」
空軍官校上校處長張銘哲從軍逾20年,被檢調指控從6年前接受過去教師、現爲臺商的鐘順和吸收,招待前往峇里島旅遊,與對岸解放軍會面,甚至收受萬元美金的「見面禮」與每月6萬5000元的「工作費」,在臺發展組織,刺探、收集軍事機密,法院審理時,張否認犯罪,辯稱鍾是「亦師亦父」的關係,檢方指控的134萬元是他買房缺口,跟鍾借貸而來,但未獲採信,被依違法國安法等罪,重判16年。
張銘哲(46歲)擔任空軍官校學務處長,在學是角力國手,獲得保送進政戰學校,後續在空軍單位歷練政戰職務,七旬臺商鍾順和是軍人退伍,曾是張的老師,二人關係匪淺,張曾形容是「亦師亦父」的關係。
檢調查出,2019年9月間,鍾順和、張銘哲分別搭乘不同班機,前往印尼峇里島,期間與具有解放軍身分的3名對岸人士接觸,且對岸疑提供美金1萬元(合臺幣約30萬元)的「見面禮」給張。
對岸也要求張在臺發展組織,刺探、收集「臺美聯合工作任務及定位、空軍演習簡報」等軍事機密,承諾委由鍾轉交每月人民幣1萬5000元(合臺幣約6萬5000元)的工作費,以及三節禮金。
張、鍾另在2023年7月間,透過飯局機會,欲吸收空軍第三聯隊中校葉冠祁,也以相同方式利誘葉成爲共諜,吸收親友、里鄰長發展組織。
此案由國防部自清,與國安局、調查局合辦,報請臺中高分檢指揮,今年3月間以違反國安法等罪,起訴3人。
臺中高分院審理期間,張銘哲否認有收受對岸人士提供的金錢,該金錢是「買房的財務缺口」,尋求鍾順和協助,未提供機密事項,也無參與境外勢力組織。另外檢方搜扣查獲的資料,本就是張任職期間業務執掌資料,無蒐集、刺探行爲,否認犯罪。
葉在審理時,不爭執檢方起訴內容,鍾則因癌症病危獲保外就醫,在審結前不治身亡,院方諭知公訴不受理。
臺中高分院近日審結,認定張涉犯違反國安法替境外勢力發展組織、陸海空軍刑法刺探、收集軍事機密等3罪,分判11年、4年、3年徒刑,應執行16年,犯罪所得134萬元沒收;葉涉案部分,則認定檢方提供事證,不足以證明葉有接受境外勢力發展組織,判無罪,仍可上訴。
空軍上校張銘哲被控收受對岸資金、泄漏軍事機密,臺中高分院近日判他16年徒刑。圖/本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