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應急借5萬他收年息100% 殯葬男涉重利罪遭法官打臉
陳姓男子趁友人需錢孔急,借錢收高利貸,被依重利罪判拘役15日。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從事殯葬業的陳姓男子得知阮姓友人急需用錢,答應借阮某3萬元,卻要預扣10%的利息3000元,並自隔日起每日還1000元,阮某還了6天后愈想愈不對,經友人告知陳男對他放高利貸,阮某一狀告到警局,警方將陳男依重利罪送辦,臺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的重利罪年息100%,判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
檢方起訴指出,阮姓男子在去年12月某日因急需用錢,向陳姓男子借3萬元,但陳男要求先扣10%利息3000元,阮男實拿27000元,陳並要求阮男自隔日起每日還1000元,須連續還30日纔算還清。
阮男因急需用錢,情急之下答應了陳男要求籤下本票,並從隔日起每日還陳男1000元,還了6天后,他將此事告訴其他友人,經友人解釋後,阮男才知到借到高利貸,憤而報警將陳男查辦。
警方根據雙方簽下的本票,及陳男坦承已預扣3000元利息,折算月息爲10%,年息爲100%,陳男取得與本顯不相當之重利,依重利罪將他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後起訴。
法官判決指出,陳男不思以正途賺取財物,反利用他人處於經濟上弱勢,需款孔急之際,進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的重利,除使阮男陷入急遽累積高額利息的困境,更損害社會風氣,破壞金融秩序,所爲實不足取;複審酌陳男前有毀 損、妨害自由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前科,素行不良,應予嚴懲,念及陳男已與被害人和解,判扣役15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