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幫父修墓卻踩紅線!孝心男塞6萬求殯葬員通融...涉行賄罪慘了
▲北市曾姓男子爲修父親墓地竟掏6萬元行賄殯葬處人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臺北市殯葬處提供)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72歲曾姓男子爲替亡父在北投墓園整修墓地,明知該區不得施工仍心存僥倖,當場掏出裝有6萬元現金的皮紙袋請求承辦人「通融」。殯葬處人員立即拒收,並通報廉政署。臺北地檢署偵結後,認定曾翁涉犯行求賄賂罪,考量其出於孝念且態度悔悟,予以緩起訴1年,須向公庫支付50萬元。
據瞭解,曾男父親長眠於北市北投區某公墓,該處依規定屬「不得修繕區」。曾男於2021年10月間向北市殯葬處提出修繕申請遭拒,仍不死心,於2024年12月9日前往殯葬處信義辦公室洽談時,拿出皮紙袋交給承辦人,暗示「心意幫通融」。
殯葬處人員見狀立即拒收,並依程序向主管報告,隨後通報廉政署到場處理。廉政署調查後查獲皮紙袋內裝有現金6萬元,並通知曾男到案說明,曾男坦承確有遞錢行爲。
臺北地檢署審酌曾男年長、犯後坦承、悔意明確,且並未造成實際收賄結果,雖其行爲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項、第1項「對公務員行求賄賂罪」,仍予以從輕處理,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規定,處以緩起訴1年,並須於期限內向公庫支付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