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安裝工人作業時墜樓受傷,家屬上門找業主索賠擔責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周小涵

近日,上海的孫女士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反映,自家安裝空調時,一名安裝工人意外墜樓受傷,事後工人家屬卻找上了她,要求她擔責。

孫女士介紹,她在上海某大型電器商場購買了兩臺知名品牌空調,8月22日,三名工人前來上門安裝。在安裝過程中,孫女士在旁邊突然聽到了“嘭”的一聲,“我想過去提醒一下他們注意安全,結果發現有一個師傅不見了,外面的空調柵欄也懸空着。”於是孫女士跑到樓下,發現負責安裝外機的師傅正躺在地上,她立即撥打了120並報了警,“當時師傅身上沒有防護設備,估計在操作的過程中沒系安全帶。”據孫女士瞭解,受傷師傅疑似骨折,目前仍在ICU接受治療。

27日晚上,傷者家屬六人來到了孫女士家,“工人家屬說他們找不到相關部門,只認定是在我家發生的事情,想要讓我來擔責”。孫女士表示,到今天(28日),家屬已經連續來她家多次,這對她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影響。

“我也不清楚工人到底是哪邊僱的。” 孫女士稱,購買空調時,品牌方承諾“包配送、包安裝”,但她的訂單頁面卻顯示由商場負責配送安裝。事發後,她多次嘗試與品牌方和商場溝通處理工人受傷一事,均未得到明確答覆。

空調安裝工人在作業中意外墜樓受傷,該由消費者擔責嗎?山東舜翔律師事務所王建華律師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該事件中,消費者並非相關責任主體。“消費者與僱工之間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或僱傭關係,雙方並未建立直接的用工關聯”。他表示,僱工並非由消費者招募,其工作安排也不由消費者主導,消費者只與商家存在買賣合同關係。本着“誰僱傭誰負責、誰承諾誰負責”的原則,該事件不應由消費者擔責。

王建華進一步解釋,僱傭工人在實施僱傭關係過程中受到損傷,原則上應由僱主承擔責任,“但如果僱工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比如該事件中‘安裝工人可能未做好應有的安全防護措施’,那麼僱主方可以減輕、減少甚至可以排除故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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