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不關洗衣機水淹樓下,樓上住戶承擔賠償責任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 通訊員陳雅楠)楊女士因有出門不關洗衣機的生活習慣,致其家中洗衣機水管漏水殃及樓下,被鄰居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財物損失。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雙方達成調解,楊女士向鄰居王先生支付調解款。
原告王先生訴稱,某日其發現房頂往下滴水,家中主臥、客廳頂板、牆面都被泡壞,家內衣物也被水浸泡產生損失。經瞭解,當時樓上住戶楊女士家中無人,漏水時無人發現也未有人及時處理,導致積水浸泡地板後下滲至房頂造成損失。因雙方未達成一致,故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
被告楊女士辯稱,認可當日因其家中洗衣機漏水,導致樓下房頂損失的事實。當天早上其出門上班,臨走時打開洗衣機洗衣服,由洗衣機在家自行運轉,系其日常洗衣習慣。對於涉案漏水事故的發生其沒有主觀故意,是洗衣機連接件老化所致,不同意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和解,楊女士當庭向王先生支付調解款,涉案糾紛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編輯 楊海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