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小灣玩水上摩托車 業者罰7萬
屏東墾丁小灣沙灘不能玩水上摩托車,若有違規,墾管處可針對業者及遊客開單罰款。圖/墾管處提供
屏東墾丁水上活動興盛,並非每個海域都能玩水上摩托車,目前僅開放南灣、白砂、後壁湖及船帆石四個海域,小灣沙灘屬於未覈准海域,墾管處今年7、8月開罰業者兩次,每次7萬元,由於遊客參與也是違反觀光發展條例,先勸導未開罰。
墾管處副處長陳俊山解釋,小灣沙灘腹地狹小,無法區分動力與非動力的戲水活動,才未開放。
2019年公告,民衆只能在南灣、白砂、後壁湖及船帆石四個海域從事水上摩托車,其餘海域若騎乘水上摩托車,一律依違反觀光發展條例開罰。此外,限南灣60輛、船帆石20輛、後壁湖10輛及白砂6輛共96輛,其餘水域禁止。
今年5月底墾管處接獲小灣沙灘存在非法水上摩托車,即對業者、遊客展開勸導,因業者屢勸不聽,在7月中旬及8月,分別對業者各開一次罰單,各罰7萬元。
墾管處說明,依據觀光發展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違反限制水上摩托車活動區域的規定,不具營利性質的活動者(遊客),處3萬元,並禁止其活動。具營利性質者(業者)處7萬元,並禁止其活動。
墾管處強調,考量遊客大多不瞭解此一規定,目前以勸導爲主,尚未對遊客開罰,會再加強宣導與公路局跑馬燈宣傳,請遊客不要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