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聲請投票遭駁回 民眾黨:賴政府將人權棄如敝屣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中)涉京華城等弊案,持續遭收押禁見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被羈押禁見,無法參與明大罷免投票,柯委請律師提行政訴訟並聲請假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今裁定駁回聲請。民衆黨發4點回應表示,賴清德政府將人權棄如敝屣,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將全力支持律師團依法提抗告,不會放任賴政府怠惰不作爲。

民衆黨表示,柯文哲此次聲請投票,絕非爲個人,更心繫臺灣的人權法治能否真正向前邁進,柯期待能借由聲請之具體行動,督促長久以來怠惰不作爲的選務機關,能以兼顧行政成本與人權保障之通訊投票或移轉等措施,還給國民其所應享有公民權。北高行原可藉由此次全國矚目的公民投票,展現重視國家人權的高度與進步價值,卻駁回公民權力的合法主張,扼殺憲法所賦予人民之權利,帶頭踐踏人權,號稱「人權立國」民進黨政府執政下,卻肆無忌憚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極其荒謬諷刺。

其次,過去主張司法改革、強化人權的民進黨政府,在「國際人權公約第三次報告」中,明確點出臺灣數以千計的受刑人及被羈押者根據中華民國法律享有投票權,但事實上卻無法行使此一權利。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更明確規定,所有公民都有權利在真正的定期選舉中投票,不應遭受任何歧視。這也代表政府有義務透過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或在監獄、其他拘留設施,設立投票站等方式,爲被羈押者提供投票的機會,以行使此一重要的政治權利。

民衆黨還說,第三,如今賴清德政府將人權棄如敝屣,拋棄了過去曾經承諾的價值,也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收容人的權利更因爲國家的怠惰而被犧牲。

民衆黨表示,最後,柯主席在賴政府用以最極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方式下限制人身自由,剝奪公民權,儘管如此,仍不放棄時刻思考「要留下什麼樣的臺灣給下一代」。民衆黨將全力支持律師團依法提起抗告,不會放任賴清德政府怠惰不作爲,不能容許國家公然違法的行徑,侵害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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