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高層偷吃前女友「想看妳脫光進入」 妻抓包怒離
科技公司高層鹹溼喊前女友「想看妳脫光進入」,妻抓包怒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人妻小美髮現任職於某知名科技集團擔任高層幹部的丈夫,在外派越南期間,竟長期與前女友死灰復燃,互傳包括「想你脫光光的樣子,想着怎樣把你吃掉」、「再次進入我身體會有犯罪感」等鹹溼曖昧訊息,甚至一從越南迴臺,就直奔小三住處,兩人四處遊玩吃美食,小美憤而提告小三,法院審理後判小三要賠15萬元。
根據判決書,人妻小美向法院控訴,丈夫任職於一家知名科技大廠擔任高階主管,並被外派到越南,在111年6月某日,看到丈夫手機與前女友小美相互傳送曖昧私通訊息,包含:「第一次激情」、「擁你入懷就夠了」、「想你脫光光的樣子,想着怎樣把你吃掉」、「再次進入我身體會有犯罪感」、「我應該是直接輕堵你嘴不給說話吧」、「是我沒能在身旁可以陪你」、「理性上就讓我們保持一定的距離〜不要去談(或分享)她和他的點點滴滴」、「我會當個理性感性兼具的可愛女人」。
最讓小美難以忍受的是,丈夫從越南返國休假一個多禮拜,竟然第一時間傳訊給小三稱呼「親愛的」,然後直奔小三家中。她從老公的Google Map行車軌跡查到兩人頻繁約會的足跡遍佈北部,宵夜、高爾夫球、港式小吃店、百貨公司、寵物店買寵物車給小三、大賣場,她始終被蒙在鼓底。
小美經過蒐證後,雙方於112年6月和解離婚。但丈夫離婚後,旋即於112年7月至越南與小三同居一個月,高調曬恩愛、美食照、遊玩照、精美飯店照,讓她因痛苦而罹患重鬱症至精神科就診足足一年多,因此對小三求償120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定,小三明知男方爲有配偶之人,即使元配所舉事證,難以認定丈夫與小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發生肉體接觸或通相姦之性行爲,但配偶權之侵害,本來就不以通姦行爲爲限,兩人往來頻繁、互動親密等舉止,依一般社會生活經驗法則判斷,已逾越成年異性間通常社交禮節及友誼分際,因此判小三要賠償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