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問題/留住輝達 3種解方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今年5月宣佈臺灣總部將設在北士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爲了留住輝達總部,中央、地方動起來,財政部盤點出全臺至少五塊地供輝達選擇。但經濟部長龔明鑫昨說,輝達最屬意的還是北士科T17、T18,其他土地算是「備胎」。問題來了,這塊地的僵局到底要如何化解?
臺北市長蔣萬安、副市長李四川都強調,中央和地方一起努力,只要輝達留在臺北,就不要分誰的功勞。話是這樣說沒錯,只要輝達不離開臺北,臺北市府就沒有失分。但是如果是在中央的幫忙下才留住輝達,不失分或加分的程度,多少還是有差別。
回到輝達總部這件事情本身,它就是一個商業行爲,輝達就是要一個設在臺灣的區域總部。如果按照龔明鑫說的,輝達最屬意的仍是T17、T18,中央和臺北市府當然要全力成全輝達的願望,接下來就是要思考解套的辦法。
眼下有三條路可以走,一條是打法律仗,市政府與新壽強制解約。北市府擬用「新新並」爲由解約新壽,李四川昨也證實此說法,表示若新壽變更契約主體,市府將不同意。據瞭解,早在今年七月,市府就曾經提出這個想法,新壽當時也詢問金管會,金管會回覆意見是企業合併就是債權債務概括承受,新壽自認爲法律上站得住腳。若雙方法律戰開打,若真像新壽說的,可以假處分這一塊地,這一場仗打下去若曠日廢時,會不會把輝達嚇跑?還是市府可動用行政命令,快刀斬亂麻?
第二條路就是回到談判桌上來談。據瞭解,臺北市政府、新壽、輝達,這三方代表曾在五月談過,不過市政府態度始終如一,堅持不能夠由新壽直接移轉給輝達,以免圖利。既然說到圖利,當然就是價格談不攏。也就是李四川說的四十多億和一四○多億元的百億差距。而新壽自始至終沒有對外談到一四○多億的價格,本就保有可談判的空間,無奈目前雙方劍拔弩張,很難理性談判。
昨日在市議會上有議員建議,當有爭議時可以組成協調委員會,也就是透過協調機制,促成雙方在價格上各讓一步,得以合意解約。不過市政府的態度仍然是,此案沒有爭議,不用組成協調委員會。這條和解的路似乎也走不通,整件事情又回到原點。
第三條路就是新壽自願放棄這塊地的地上權,拿回繳的權利金、押金還有市政府付給新壽持有這段期間的利息,讓輝達能取得T17、T18這一塊土地,這麼做的好處是,不僅不會跟臺北市政府撕破臉,還能博得以大局爲重,爲國家整體利益考量的美名。
以上這三條路的選擇關係到三方盤算,有政治及商業上的考量,就看在時間壓力下,誰會先讓步。當然,如果輝達最終放棄T17、T18,選擇其他的土地,那又是另外一番局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