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驚見13歲女兒與裸男同牀…父怒告 法院判刑1年10月
新北市劉姓男子去年隨13歲小女友返家同牀共眠,少女父親一早進門叫起牀,驚見女兒竟與全身赤裸劉男同牀,怒報警提告,劉男坦言有發生性行爲,強調2人是男女朋友關係,願賠20萬元和解不成,新北地院依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刑1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23歲劉姓男子去年4月30日凌晨1時許,隨13歲小女友返回新北市住處同牀共眠,少女父親上午7時許,打開女兒房門欲叫人起牀,驚見女兒竟與全身赤裸的劉男同牀共枕,氣急敗壞報警提告。
劉男於警訊及檢察官偵查時,均坦承犯行,但強調2人是男女朋友關係,兩情相悅下發生性行爲,且少女也不願提告,劉於法院審理時,表示願賠償20萬元,因少女父親堅持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不願接受未達成調解,新北地院日前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刑1年10月,仍可上訴。
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