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驚傳宿舍性侵案 男大生強迫同學口交判1年10月獲緩刑

一名男大生阿德(化名)被控於2023年5月間,在校內男生宿舍強行對同寢室的男同學(A男)口交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金門某大學驚傳男學生在宿舍性侵同學案件!一名男大生阿德(化名)被控於2023年5月間,在校內男生宿舍強行對同寢室的男同學(A男)口交得逞。案經被害人提告,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德犯《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但考量其坦承犯行、賠償和解,且年紀尚輕,最終輕判1年10月,並給予3年緩刑,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被害人A男同爲該校學生,兩人住在同一棟男生宿舍。2023年5月中旬,阿德竟趁機強壓A男頭部,強迫對其實施口交,被害人雖極力抗拒,但仍遭性侵得逞。事後A男身心受創,向校方性平會申訴並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阿德坦承犯行,並手寫道歉信向被害人致歉,同時支付高額賠償金達成和解。法官認爲,阿德犯案時年僅19歲,血氣方剛、一時衝動,且無前科,若依強制性交罪最低刑度3年量刑「情輕法重」,因此引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最終判1年10月,並給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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