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虐死案高院開庭 劉彩萱、劉若琳戴手銬及腳鐐出庭

1歲10個月大的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案,經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開庭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凌虐、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劉若琳18年徒刑。兩姊妹上訴,剴剴外婆也請求檢方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下午開接押庭。劉彩萱、劉若琳兩人戴着手銬、腳鐐,先後在法警押解下進入法庭。

男童「剴剴」案,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左)戴着手銬、腳鐐,先後在法警押解下進入法庭。記者黃義書/攝影

男童「剴剴」案,保母劉彩萱(左)、劉若琳戴着手銬、腳鐐,先後在法警押解下進入法庭。記者黃義書/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