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錯過3次救命時刻!兒盟白麗芳證詞「鬼打牆」...法官也怒了

▲剴剴案被指失職的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資料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1歲半男童「剴剴」遭虐致死案,北院今(18)日續審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過失致死部分,傳喚時任兒盟執行長白麗芳作證。白女說明面對剴剴多次異狀的處理邏輯,卻在關鍵問題上反覆以「要精進」及「改善」迴應,遭法官當庭斥責「還在講客套話」,並要求正面回答,也讓剴剴始終未被即刻帶離的決策過程逐一浮現。

白麗芳在庭上坦言,兒福聯盟「儘量不採取不預約訪視」,因爲一向將保母視爲「夥伴」,不會進行突襲查訪;且兒盟屬民間團體,並無公權力可強制介入。檢察官反問,既然可拒絕不配合的保母,爲何仍不採取不預約訪視?白直言,「當下孩子放在他們那邊,不想突襲。」這句話,成爲庭訊中最令人心寒的一刻,孩子已經在對方手上,反而成了不敢查訪的理由。

合議庭隨後追問,保護兒童是否爲社工的基本義務?白一度將話題轉往居託中心、工作範圍等方向,陪席法官趙書鬱當庭打斷,要求她僅回答「是或不是」。白麗芳纔回應,若只能二選一,「那就是『是』。」

法官接着以一般人角度提問:「一個普通人,一晚掉3顆牙,妳認爲是什麼狀況?」白仍迴應「要繼續蒐集資料」。受命法官胡原碩隨即攤開時間序,指出剴剴在短短三個月內,至少三度出現足以啓動保護機制的關鍵警訊。

法官指出,第一次是2023年9月25日,剴剴身上出現不明瘀傷;第二次是10月23日,剴剴明顯精神萎靡、狀態與先前判若兩人;第三次則是11月19日,剴剴被發現一晚內掉落3顆牙齒。這三個時間點並非單一、偶發狀況,而是連續出現的異常訊號,卻始終未啓動通報或緊急安置機制,剴剴最終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死亡。

面對法官追問「到底要花多久時間,才能確認受虐?」白麗芳則表示,當時團隊討論方向並非疑似受虐,而是認爲孩子是「適應不良」,理由是「相信合作保母」。她並在庭上表示,如今回頭檢視,「也不是判斷錯誤」,而是「限制,不是判斷」。

當法官進一步詢問,是否認爲承辦社工陳尚潔有疏失時,白麗芳未正面迴應,再度以「我們要精進」「要改善做不夠好的地方」作答,合議庭當場提高音量斥責:「妳還在講客套話?」並要求她針對問題正面回答。

庭訊進行期間,旁聽席多次傳出壓抑不住的啜泣聲,有人低頭掩面,有人直接哭出聲。合議庭也一再把問題拉回同一個核心,孩子的異狀不是隻出現一次,在這樣反覆累積的情況下,爲什麼始終沒有任何更即時、也更強勢的保護行動?

隨着證詞一段段拼湊,剴剴最後幾個月的處境逐漸清楚。不是沒有人看到他的改變,也不是完全沒有警訊,而是在每一個關鍵時間點,判斷都往「先相信照顧者」那一側傾斜。與其啓動可能引發衝突的介入措施,選擇的是再等等、再看看。訪視可以預約,查訪不必突襲,通報也一再往後延。

當「夥伴關係」被放在警覺之前,「沒有公權力」成了退讓的理由,保護孩子的界線就這樣一寸寸後退。三次明顯異狀,沒有一次真正把剴剴帶離現場;等到這些決定被攤開來接受法庭檢視時,孩子早已在2023年12月24日凌晨離世。這一連串「選擇不做」,是否已超出社工應盡的注意義務,也成了法院在審理陳尚潔過失致死責任時,無法繞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