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訓主任罵教官「幹」挨告 法官判無罪:冒犯程度輕微
臺南有一名大學軍訓室主任去年4月1日在辦公室內與教官因班表登載問題發生糾紛,對教官辱罵「幹」字,教官不滿主任公然出言侮辱而提告,主任稱「這是語助詞」,臺南地院認縱會造成教官一時不悅,惟當時爭執已結束,冒犯程度輕微,難逕認已逾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而判無罪。
檢方認該名主任涉在共見共聞的公開場所,對教官辱罵「幹」,足生貶損其社會上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已涉犯公然侮辱罪嫌。除教官供述外,3名證人於偵查中證述,提起公訴。
主任坦承,確實說了「幹」字,但堅詞否認有何公然侮辱犯行。「這是語助詞」他辯稱,他說「幹」時, 對方即將離開他辦公室。
教官於偵查中指稱:「當天上午9時27分許,他說你不做,我就辦你,我回他你要辦就辦,然後我就離開回到我的座位,他在教官室就對着我,罵我幹,我就跟他說主任你是罵我幹嗎,他說是,我就說我要告你。」。
臺南地院指出,教官與證人於偵查中證述情節大致相符,顯見主任前後語言並無直接針對教官名譽予以恣意攻擊,只是在雙方衝突過程中失言,縱會造成教官一時不悅,惟當時彼此爭執已結束,冒犯程度輕微,難逕認已逾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此外,查無其他積極證據佐證主任有公然侮辱犯行,認主任無罪。
臺南地院指出,主任前後語言並無直接針對教官名譽予以恣意攻擊,只是在雙方衝突過程中失言,縱會造成教官一時不悅,惟當時彼此爭執已結束,冒犯程度輕微。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