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酒測挨罰18萬不怕 駕駛見1處罰才嚇到!提告獲撤銷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駕駛阿輝(化名)今年4月間開車行經花蓮縣時,因擔心酒測值超標,就算警員告知拒測會挨罰18萬元,仍拒絕酒測,結果事後不僅被罰款18萬元,還要吊銷駕駛執照,他這才驚覺事態嚴重。不過,由於警員並未告知拒測會弔銷駕駛執照,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審理之後,裁定準許撤銷吊照的部分。
▲阿輝拒絕酒測,挨罰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最後因爲警員「沒告知」,成功守住駕照。(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今年4月間開車行經花蓮縣時,因有「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的違規行爲,被警員當場舉發,事後收到裁處18萬元罰鍰的罰單,同時還要吊銷駕駛執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阿輝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當時因爲擔心酒測值會超標,所以拒測,但不知道會這麼嚴重,由於工作需要用到駕照,所以希望可以不要吊銷駕駛執照,罰鍰的部分他一定會承擔。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表示,參照司法院釋字第699號解釋理由,「受檢人如拒絕接受酒測,警察應先行勸導並告知拒絕之法律效果,如受檢人仍拒絕接受酒測,始得加以處罰」,換句話說,如果駕駛拒絕酒測,警方沒有告知拒絕的法律效果,就不能加以處罰。
法官表示,經查,本案警員對阿輝實施酒測的過程中,僅告知拒測會裁處罰鍰18萬元,並未告知吊銷駕駛執照的法律效果,這部分有影片爲證,所以原處分裁處吊銷阿輝的駕駛執照,顯然於法有違,最終裁定撤銷原處分關於吊銷駕駛執照的部分,但罰鍰還是照罰,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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