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家暴嗆聲放火燒房子 不想管老北死活!兒氣炸訴求免養
酒後家暴嗆聲放火燒房子,兒子氣炸不管老北死活,獲准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被兒子阿華(均化名)指控,當年婚後沈迷賭博,常與母親爭吵,動輒揚言要放火燒房子,還對他與母親及姐姐多次家暴,種種酒後脫序行爲,導致他的幼年生活留下陰影和精神焦慮。父母親在1996年離婚後,父親就對他不聞不問,完全未盡扶養義務,不滿父親所爲,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表示,他並沒有撫育兒子阿華是事實,但在他離婚之前,與孩子的母親生活在一起時,多多少少有撫育過阿華,但是他同意免除兒子阿華對於他的扶養義務。
法官考量,阿華的姊姊先前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時,父親阿國有坦承,他以前就是一直喝酒,並未照顧過孩子,都是孩子的母親照顧,他也沒有給過生活費,並且很少回家。
阿華的姊姊則主張,她自幼均由母親扶養長大,仰賴母親在工廠打零工,爲家庭付出了極大的努力與辛勞,反觀父親阿華卻有酗酒、賭博、外遇、家暴及頻繁離家等不當行爲,造成家庭破裂。
法官認,阿國在離婚前即有酗酒、賭博等惡習,自阿華與她的姊姊幼年時起,阿國就未對他們盡扶養義務,全由孩子的母親打零工,勉力維持家計扶養長大,且阿國在離婚後對一對兒女不聞不問。
法官審酌,阿國身爲人父,在孩子成年之前,依法本負有扶養義務,但卻從孩子幼年時起就未照顧扶養,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如強令兒子阿華負擔扶養義務,明顯是強人所難有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阿華依法請求免除他父親阿國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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