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保溫瓶丟錯罰6000 環保局曝正解 這款不能回收

不要的金屬保溫瓶應回收處理;不過外層若是塑膠材質,則要丟一般垃圾。(圖:shutterstock/達志)

保溫瓶是多數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用品,使用過後要徹底清洗,如果不小心摔到,導致內膽變形、受損,或是喝起來出現鐵鏽味道時,就應該更換。而不要的保溫瓶該如何處理?新北市環保局表示,金屬保溫杯屬於廢金屬類,是可回收物品;臺北市資源回收網站則指出,保溫杯外層若是塑膠材質,不可以回收,屬於一般垃圾,應裝入專用垃圾袋後交給垃圾車。提醒民衆,若未按照規定丟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

新北市環保局曾在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發文指出,金屬保溫瓶不小心摔到,保溫效果會變差,或是常常用來裝咖啡、茶等飲料,久了也可能會產生怪味,要定期更換,不過很多人都不知道應該要丟一般垃圾還是回收。

對此,環保局說明,金屬保溫瓶顧名思義在回收分類是「廢金屬類」,所以是可回收的,民衆應將不要的保溫杯妥善分類後,交給回收車。

臺北市資源回收入口網指出,金屬保溫瓶要確實分類,交給清潔隊回收即可;不過若保溫瓶外層爲塑膠材質,內膽是不鏽鋼的複合性材質保溫瓶,則屬於一般垃圾,不可回收,應裝入專用垃圾袋交給垃圾車。

民衆若未按照規定處理,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