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政府張貼紅單危險建築物 地震基金:住宅地震險受災保戶可申請臨時住宿費用10萬元

因爲颱風樺加沙帶來豪雨,114年9月23日造成花蓮堰塞湖溢流,導致民衆傷亡財產損失。目前堰塞湖水位雖已下降,但湖體並未消失,地震基金呼籲該地區民衆仍需提高警覺並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可綜合保障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第三人責任及玻璃保險,其中住宅因颱風或洪水損失,提供7,000至9,000元基本保障,本次花蓮縣災民符合基本保障理賠標準之受災保戶,每戶可獲得7,000元補償。建議民衆可視自身需求,額外加保颱風洪水附加條款以提高保障。

住宅基本保險截至114年8月31日全國平均投保率爲39.28%,花蓮縣投保率爲31.01%。花蓮地區投保率較全國平均數低,分析基本原因是花蓮的偏鄉地區較廣,金融業較不發達再加上銀行貸款件偏低,而住宅基本保險投保率較高的主因是銀行貸款件,由於偏鄉房貸件較少,更需要民衆提高災防保險意識自發強化保障。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持續辦理各項宣導教育提升災防風險意識,除了針對一般民衆宣導、學校教育宣導,和保險從業人員教育訓練,未來的目標也將更進一步協助偏鄉銀行、農會、各地方災防單位和村裡長一起推動,以減少偏鄉「保障缺口」。

另,114年7月15日起,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的臨時住宿費用擴大保障未達全損但經政府張貼紅單的危險建築物,每一受災保戶可申請10萬元臨時住宿費,有效保單自動適用,無需額外費用。民衆亦可依需求加購超額或擴大地震險,以提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