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準備程序 吳順民提6大理由堅持清白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昨傳喚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圖)。記者曾原信/攝影
檢察官起訴應曉薇、吳順民共收賄五六一三萬餘元,吳順民開庭否認犯罪,認爲檢察官起訴內容是錯的,他不是應曉薇助理,而是無給職顧問,是類似志工、義工性質;沈慶京、柯文哲和應曉薇之間有何交換條件或約定,他都不知道,且從未參與協會事情。
吳說,京華城最終通過的計劃案,是都委會前執秘邵琇珮主動提出的行政指導,是否通過、如何審查計劃案是市府職權,他也是看了起訴書才知邵琇珮偵查時改口說當時是「悖法行政」。
他說自己退休十幾年,沒有對公務員關說、施壓的能力,更沒有實質影響力,擔任威京集團顧問是領合法收入,每年都有繳稅,絕非賄款,一輩子奉公守法,從未想過要做違法的事情,覺得自己很冤枉,「希望法官還我清白」。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三月廿日開庭時提及,檢察官要求沈慶京咬柯文哲手法不止一次,檢方赴臺北看守所就訊彭振聲的過程中,自下午三時卅分至五時卅分之間,也有二小時沒有錄音、錄影,之後彭振聲就認罪。
彭振聲委任律師黃品淞昨開庭指出,柯文哲律師上次開庭暗指彭被檢察官不正訊問一事,訊問當日他和律師李嶽洋全程在場,當天下午四時卅分至五時卅分是臺北看守所晚餐時間,彭飯後需服藥,只能先回舍房用餐、吃藥,「彭振聲人不在場,當然沒有錄影」。
法官再問筆錄中是記載下午三時卅分至五時卅分沒有錄影,是否有故意延後錄影或不錄影情形?彭回答,沒有不正訊問,黃檢、林檢問案態度都很好,是因爲有人要上廁所,纔沒有錄影。
彭振聲開庭仍採認罪答辯,律師一度對「萌生犯意時間點」提出說明,但最終強調沒有要翻供,還是承認檢方起訴事實,也沒有要傳喚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