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首提訊沈慶京 他堅稱「完全無罪」

臺北地院11日提訊在押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法警推着坐輪椅的沈慶京靠牆進入地院。(陳君瑋攝)

臺北地院審理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11日下午開庭首度提訊在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傳喚威京總部財務部經理張志澄,進行準備程序。法官詢問沈慶京是否認罪,沈強調「我完全無罪」。

沈的律師徐履冰則批評檢察官押人押了6個月,反覆一直放消息,起訴內容夾敘夾議,是「上級要求」起訴,強調威京集團在京華城案是「以財產換權益」,並無檢方指控的圖利、行賄等事實。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等罪起訴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累計28年6月徒刑,另沈慶京在行賄罪部分遭求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圖利罪部分遭求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

臺北地院今天下午2時30分先提解沈慶京審問,下午3時40分傳喚京華城公司監察人張志澄出庭行準備程序。

檢方起訴指出,沈慶京因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欲提高容積率,沈於2017年至2019年行賄北市議員應曉薇5250萬元、行賄應女助理吳順民363萬5484元,應、吳向市府陳情、施壓公務員,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

沈也持續向柯文哲陳情,請求協助回覆容積,2020年2月20日柯與沈在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後,柯以裁示、簽呈指示下屬給予容積獎勵,圖利鼎越公司121億545萬6748元不法利益。

事後沈慶京指示張志澄、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找7名威京集團主管作爲人頭,以政治獻金名義,各自匯款30萬元至民衆黨專戶,藉此行賄柯210萬元。

之後沈慶京2022年10月18日邀請柯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再交代秘書提領1600萬元現金,於2022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某時地行賄柯文哲1500萬元,柯收受賄款,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 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