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檢辯沈慶京自稱「僅涉犯這罪」 律師團驚嚇:主張無罪
▲臺北地院今(12日)審理京華城案傳喚沈慶京到案說明,庭訊結束後沈慶京在助理護送下快速離開北院。(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涉犯京華城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日前交保1.8億元結束204天羈押後,今(12日)首度到臺北地院出庭,不料律師團先前爲他爭取交保,在書狀主張「至多涉犯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審判長今當庭諭知檢辯雙方須對此罪名準備論告、答辯,律師團怕被誤解爲沈願認罪,驚呼「審判長~我們還是主張無罪答辯~」。
沈慶京於去年(2024年)8月底,因在京華城案涉嫌行賄柯文哲與臺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檢方約談到案並聲押禁見獲准,在押期間,沈屢次戒護就醫、住院,並以健康不佳爲由多次聲請交保,今年7月間,更因住院請假沒出庭,由律師代理。
合議庭於7月11日裁定準許沈慶京交保3億元,其中1億元須由沈本人名義提出,另2億元須找「具有相當資力之人作爲具保人」提出保證書,這2億元雖不必立刻提出現金,但沈找不到合格保人,合議庭於7月21日裁定降保爲1.8億元,沈於7月24日辦妥交保手續,包括佩戴電子腳環與配發個案手機,重獲自由。
▲沈慶京日前辦妥交保手續重獲自由,能攀住車內把手站立。(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北院今上午開庭,沈慶京交保後首度露面,雖坐着輪椅但氣色不差,在庭內與律師交談、音量不低,還能向柯文哲揮手打招呼,休庭時更企圖與證人邱佩琳聊天,被法警制止。
但上午庭訊快結束前,審判長表示,沈慶京的律師團先前聲請交保書狀,表示沈主張無罪答辯,或「退步言之,至多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這代表同案被控收賄的被告柯文哲、應曉薇、吳順民與李文宗,可能涉犯職務收賄罪嫌。
審判長指出,因沈慶京先前住院請假沒出庭,遲遲不能諭知檢方與相關被告應對此部分新增罪名,須準備論告與答辯,沈既然今天已出庭,因此依法諭知。
沈慶京的輕鬆神情頓時退去,2位辯護律師徐履冰與蘇振文吃驚,急忙交頭接耳討論,怕被誤解成沈願意認罪,徐請審判長准許蘇簡單說明,蘇作勢要拿麥克風,但審判長表明僅爲依法諭知程序,沒給律師團說明機會。
徐履冰急了,俯身一字一頓說「審,判,長~我們還是主張,無,罪,答,辯~」審判長表示,知道沈慶京採取無罪答辯,但依法律要求,案情提到的所有罪名,都須讓檢辯雙方清楚瞭解與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