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都發局前科長作證 李得全想退回!吳順民卻在樓下等公文

北院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22日)上午傳喚時任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科長、現任總工程司楊智盛作證。楊證稱,京華城案公告公展由柯決行,其他的案子是由工務副市長彭振聲決行。

臺北地院今開庭傳喚楊智盛,楊由檢方聲請傳喚作證,北院今一整天的庭訊將由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及律師進行詰問,另合議庭有排定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詰問,但彭未出庭,由律師詰問。

楊智盛證稱,2018年時都委會已刪除京華城主張的12萬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且當時京華城公司仍與市府進行政訴訟中,如再將申請案送都委會研議,邏輯上會有問題,當時有向局長黃景茂表示意見,認爲應等司法判決後再處理。

檢察官依黃景茂行事曆,詰問楊是否知道2020年2月21日上午北市府有爲京華城案舉行不公開晨會?楊稱沒有被告知,但承認退過京華城申請案公文,楊說,都市規劃科同仁不瞭解黃景茂交代要研議京華城,曾於簽呈寫「研議非本局意見」,他纔要求同仁調整文字。

楊智盛說,他不清楚京華城案政策形成過程,不過,他確有在4月14日簽呈上表示「恐無法說服外界爭議」。

楊證稱,2020年6月20日,專案小組會議他與時任總工程司邵琇珮、股長參與,他在會中表示早於2018年前副市長林欽榮時即已經過討論,專案小組會議前還有「會前會」,曾去政大找都委會委員白仁德說明。

楊智盛稱,京華城容積「方案四」的獎勵與都更獎勵相似,都發局辦理都市計劃變更公告公展上籤至副秘書長李得全時,李認爲應依土管條例辦理,貼便利貼想將公文退回都發局,他和李報告退文會爲難基層,李表示理解後,讓公文上呈。

楊智盛說,他當時和李得全說市長室有人通知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在樓下等公文,但不知道是誰通知的,可能是通知局長再轉達,京華城公告公展是由柯文哲決行,其他案子的公告公展由工務副市長彭振聲決行即可,檢察官詰問楊「爲何本案是柯決定?」楊回答「這要問彭爲何公文還要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