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白斥媒體污染心證 促檢說清楚

民衆黨主席黃國昌(見圖)13日質疑《鏡週刊》創辦人裴偉跟偵辦京華城案檢察官是什麼關係,爲何可以拿出單子污染證人的心證?(郭吉銓攝)

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自去年9月遭羈押禁見至今,妻子陳佩琪常發表負面情緒文章,12日晚間不滿賴清德政府要將柯押到死,發文稱「請在我面前將他槍斃,我把他屍體掛在北院前面」,還以偏激言詞強調她絕無和大老闆們見過面或拿任何一毛錢,引發支持者擔憂。民衆黨主席黃國昌13日呼籲大家給陳佩琪多一些空間,並質疑《鏡週刊》創辦人裴偉跟偵辦京華城案檢察官是什麼關係,爲何可以拿出單子污染身爲證人的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心證?

黃國昌昨直言他也很擔心陳佩琪,所以12日有跟陳聯絡,請大家給陳佩琪多一些空間,「對我們來說,陳佩琪不僅是主席夫人,對於每位民衆黨成員跟小草來說,她都是非常重要的夥伴,也是精神上一直跟小草同在的非常重要長輩」。

此外,邱佩琳12日到臺北地院作證時表示,偵查中她被裴偉找去採訪,裴拿出一張紙和她對照「人名、捐了多少錢」,而第一次檢察官偵訊,曾問「黃南光有沒有捐錢?」她當時答沒有,是後來裴偉告訴她金額多少,「我纔想起是幫賴香伶募款的」。

黃國昌昨痛批,到底是什麼樣腐敗的檢調跟腐敗的媒體勾結在一起?希望北檢檢察長王俊力說清楚講明白,當初偵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與裴偉是什麼關係?還是裴偉直通民進黨高層?裴偉手上有辦法拿出單子,這不僅是問證人,而是在污染證人心證,把單子的資料輸入邱佩琳腦中,只有極權國家的檢調、媒體纔會墮落成這樣。

面對黃國昌的指控,《鏡週刊》昨以12日發表過的聲明重申,本刊消息管道多元,許多新聞內容在檢調單位尚未掌握前即已出刊,證明檢調並無泄密給本刊,本刊進行報導也無須靠檢調單位提供訊息。

《鏡週刊》稱,裴偉與邱佩琳本是舊識,在出刊前協助確認消息來源真僞,確信後纔出刊「柯文哲金主曝光」報導,負責任的媒體應進行基本、正常的查證工作,且也凸顯本刊報導均有所本,且經合理查證。

《鏡週刊》提及,邱佩琳爲具有相當社經地位之人,前往檢調作證時簽署證人具結文,作證時必須據實陳述,不得匿飾增減,否則會被以《僞證罪》追訴,試問本刊有何能耐,讓邱佩琳冒被追訴《僞證罪》風險改變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