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吳順民6大理由堅稱自己無罪 他反咬邵琇珮改口「悖法行政」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今上午再行準備程序,傳喚議員應曉薇助理吳順民,檢方起訴認定他和應曉薇共同收賄5613萬餘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嫌,吳順民開庭提出6大理由主張無罪,並說他一輩子奉公守法,絕沒有做違法的事情,希望法官還他清白。

吳順民表示,理由一他否認犯罪,認爲檢察官起訴內容都是錯誤的,根本沒有這回事他不是應曉薇的助理,而是無給職顧問,是類似志工、義工的性質。理由二,沈慶京、柯文哲和應曉薇之間有何交換條件或約定,他都不知道,他從未參與協會的事情。

吳順民說,理由三,京華城最終通過的計劃案,是都委會前執秘邵琇珮提出的行政指導,是她主動提案可以參考部分法規,所以他也認爲申請案是合法的,市府要不要通過、如何審查是市府職權,他也是看了起訴書才知道邵琇珮在偵查時改口說當時是「悖法行政」。

他指出,理由四,他只是退休十幾年的市民,沒有對公務員關說、施壓的能力,更沒有實質影響力;理由五,他擔任威京集團顧問是領合法收入,每年都有繳稅,絕非賄款。理由六,他一輩子奉公守法,從來沒想過要做違法的事情,他覺得自己很冤枉,「希望法官還我清白」。

吳順民委任律師表示,吳順民是退休平民,不是公務員,也不是威京集團安排在應曉薇身邊的人,他對威京集團贊助應曉薇協會的相關事項,毫不知情。

律師指出,吳順民退休後去擔任應曉薇無給職顧問是很正常的,尤其是像他有專業的人,退休後爲了讓自己不要老化太快,任職義工、志工都是很正常的。

檢察官起訴認爲,吳順民先前爲北市都發局副總工程司,2014年2月5日退休後擔任應曉薇助理,2017年受領威京集團旗下兆欣公司的薪水,2020年則由鼎越公司支付薪水。2017年6月6日應曉薇質詢要求京華城容積率由392%至560%,之後又三度開協調會要求恢復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而吳順民都在場。

檢察官指出,根據北市府公務員的說法,吳順民時常關心京華城案進度,並施壓、關說,公務員還說「只要一發文,吳順民就會打電話來催」、「我被叫去應曉薇辦公室,都是吳順民通知的」等語,公務員認爲吳順民就是應曉薇的人,但卻不知道吳順民拿威京集團的錢。

檢方表示,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等人也指出,吳順民雖然領兆欣公司薪水、掛名顧問,但都只處理京華城案;另認定威京集團爲加速市府核發建照,持續行賄應曉薇、吳順民,共計應曉薇收賄5250萬元、吳順民收賄363萬餘元,共計5613萬餘元。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上午傳喚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圖)。記者曾原信/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