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柯文哲嗆公訴檢察官 別淌渾水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記者潘俊宏/攝影
檢方引用邵女偵查筆錄,認柯文哲對時任都發局建築管理科科長林玄理拍桌,證明屬下害怕長官給壓力;柯回嗆「你們最好不要再講林玄理的事了」,並稱,林辦理大彎北段、內湖五期等案影響二千戶市民權益「就算在今天,我一樣拍桌子!」
檢察官廖彥鈞對邵琇珮作證表示意見,稱依邵女證詞,顯示公務員不會挑戰長官命令,邵女在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壓力下將陳情案送公告公開展覽,明顯不公平,案件訴訟中送研議也前所未聞,確有違法。
邵琇珮作證說,檢察官二○二四年偵辦後,她回想發現此案未於市府晨會向柯文哲報告,偵查中提及感到「害怕」,是擔心有會議以外不知道狀況,纔對辦案人員敘述。
邵女說,政務官可認定陳情案要不要以個案處理,要比執行的事務官負更多責任,京華城特殊性很難複製,有時個案先行通案跟着修訂,但事後檢討,她認爲個案處理公平性、社會觀瞻都不佳。
審判長江俊彥問都委會認京華城案非都更案,爲何仍引用容獎條例?邵女說,確實個案只有京華城,二○二四年一月監察院提糾正案後,她與同仁制訂審議原則,未來再有人依都市計劃法申請,就一律不受理。
江再問專家諮詢會議中,有人提及京華城案有適法性疑慮,爲何邵撰擬結論時略而不談?邵女說,這也是後來檢視覺得不足的地方。
受命法官許芳瑜問獲得容獎有無回饋比例限制?邵女稱並沒有明文規定,以市府角度是越多越好;她還說,京華城業者埋怨捷運松山站通車慢、市民大道動線不好,其實是他們自己營運不善而倒閉。
柯文哲說,邵女如今變得憔悴,受到折磨應該很大,京華城案主辦人是邵,邵自認沒違法、另一都委會執秘劉秀玲也認爲沒違法;他羈押九個月,到現在案子還在吵法源依據。
柯文哲建議公訴檢察官別淌偵查檢察官渾水「你們要幫他們扛嗎?」,還說偵查中逐字稿、證據檔案遲早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