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振聲:柯文哲沒交代協助京華城 「檢察官說圖利我就認罪了」
▲涉犯京華城案已認罪的臺北市府前副市長彭振聲,今(2日)以證人身分到臺北地院出庭。(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黃哲民、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2日)以證人身分傳喚已認罪被告、臺北市府前副市長彭振聲,他先前數度重申「已認罪、不翻供」,但今天證述似乎婉轉表達無辜,針對京華城陳情案轉送都委會研議被指涉及圖利,他爲何認罪,彭說,檢察官是法律專家,「他說圖利,我就認罪了」。
現年73歲的彭振聲,在柯文哲2018年到2022年的第2任臺北市長期間,擔任工務副市長兼任臺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主委,他被控屈從柯的指示,涉利用都委會主委職權護航京華城違法取得20%容積獎勵,換算市價利益逾100億元,彭被起訴涉犯圖利罪嫌,求刑3年。
彭振聲於偵查中被羈押禁見約4個月,因始終認罪,起訴後獲准交保500萬元,被檢方視爲證明柯文哲涉圖利京華城的重要證人,彭也在偵查中說過,柯指派他擔任京華城案的PM(專案管理人),是「不合理、球員兼裁判」等語,並於先前出庭重申「已認罪、不翻供」。
▲涉犯京華城案仍在押的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今(2日)被押解出庭審理。(圖/記者湯興漢攝)
但他今證稱,柯文哲從醫界帶來行政機關從沒有過的PM制度,目的是專人注意個案進度、要問的時候有人可以問,然而「PM不是一定要把事情完成」,外界更可能誤解他副市長兼都委會主委,權力好像很大,「可以像審判長一樣做行政裁量,其實不是的!」
彭解釋臺北市都委會屬於獨立機關,委員公開遴選聘任,可要求市府相關機關答覆問題,不像其他縣市的都委會附屬於都市發展局,他兼任都委會主委時,「從沒下達命令、一次都沒有!」唯一能批示的公文,「只有執行秘書的假單」。
彭振聲說,柯文哲從沒要他協助處理京華城陳情案,而轉送都委會研議,是柯與市議員便當會決議,但是否同意研議,仍須由都委會討論,不是他主委就能直接決定,他記得當時都委會開會討論前,同案被告、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當面請他「緩一緩」。
彭說當下不知應曉薇的理由,只是「看她一眼、沒說話」,彭這時看向坐在被告席的應曉薇說「議員今天也在場,我那時只看妳一眼、不能答應」,他在偵查說應曉薇可能擔心他不同意研議、會駁回研議,「只是我的猜想」,實際上,他也無權駁回。
彭振聲表示,都委會同意研議,併成立專案小組處理,他主持會議時「自認都合法」,就連京華城在陳情書夾帶1張「方案四」的說明,他也堅持必須依照程序,不可能直接送進都委會,所以僅表示尊重,但都委會沒討論這張夾帶的資料。
▲涉犯京華城案已交保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今(2日)坐輪椅到臺北地院出庭。(圖/記者湯興漢攝)
對於被柯文哲指派PM是否適當,彭振聲輕輕推翻偵查中的供述「可能當時沒講清楚」,他確實認爲可能球員兼裁判,但柯是指派「副市長彭振聲」擔任京華城PM、從行政層面瞭解進度,不是「都委會主委彭振聲」當PM。
彭振聲在偵辦期間,多次供稱依都委會決議去做,「都依法行政」,卻始終認罪,北院上週四(8月28日)勘驗彭認罪的偵訊光碟,柯文哲與沈慶京的律師團,都質疑彭「不明所以地認罪、不知道自己認了什麼罪」,更諷刺光碟中「作證的人是林檢(起訴檢察官林俊言)」、「彭振聲的筆錄,幾乎都是林檢自問自答」,且彭至少講4次沒圖利、2次不承認犯行。
彭振聲今更證稱,去年(2024年)9月2日就被收押,應訊時資料不完整,柯文哲的辯護律師問他,爲何在偵查中說柯知道是圖利,彭表示,檢察官說陳情案轉研議是圖利,檢察官是法律專家,「他說圖利,我就認罪了」。
值得注意的是,彭振聲今作證幾乎全程說國語,包括開庭之初向審判長表示,自己昨天去急診,謝謝審判長准許他兒子坐在身邊陪「這個老爸」作證,也都用清晰的國語,而非檢方所稱,林俊言偵訊他時,爲了讓他親切不害怕的臺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