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允許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外幣銀行卡業務以及對除中國境內公民以外客戶的人民幣銀行卡業務
爲落實國務院批准的《關於修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關於修訂〈《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取消港澳銀行內地分行不得開辦銀行卡業務的限制,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關於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實施。
《通知》對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涉及的相關事項進行明確。其中,允許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外幣銀行卡業務以及對除中國境內公民以外客戶的人民幣銀行卡業務。明確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借記卡業務適用報告制,開辦信用卡業務適用審批制。明確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借記卡業務的報告程序及材料要求。明確港澳銀行內地分行申請開辦信用卡業務參照執行《中國銀保監會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關於開辦信用卡業務的相關規定。(金融監管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