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實施!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哪些人受影響?

本報記者 郝亞娟 張漫遊 上海 北京報道

2025年3月1日起,港澳銀行內地分行正式獲准開辦相關銀行卡業務。

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關於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允許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外幣銀行卡業務以及對除中國境內公民以外客戶的人民幣銀行卡業務,爲內地居民跨境消費、留學等場景提供了新的金融工具。

然而,政策紅利背後,儲戶需注意業務範圍與資金流動限制,避免誤讀政策帶來的“空歡喜”。

深化金融業對外開放

根據《通知》,港澳銀行在內地設立多家分行的,如開辦借記卡業務,原則上首先由管理行開辦。在管理行開辦借記卡業務後,該管理行可以履行管理職責,授權其他分行開辦借記卡業務,並向管理行所在地金融監管局報告。經管理行授權開辦借記卡業務的其他分行,應在決定開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金融監管局報告,提供管理行出具的授權書,並在開辦業務後5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金融監管局報告。依法應通過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審覈的,依照其規定辦理。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介紹稱,《通知》適用的對象爲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商業銀行依照內地有關法律、法規,經批准在內地設立的分行。

某港資銀行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一些港澳銀行在內地設立的不一定是地方分行,可能是獨立法人銀行,比如匯豐中國、恆生中國等,《通知》對這類銀行是沒有影響的。

招聯首席研究員、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董希淼指出,《通知》目的在於落實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相關要求,讓沒有在內地註冊成立法人機構的分行級機構也能方便地開辦銀行卡業務,具體包括:境外公民開辦外幣和人民幣銀行卡業務;對境內公民開辦外幣銀行卡業務;對境內外對公客戶開辦外幣和人民幣銀行卡業務。

中國銀行研究院銀行業與綜合經營團隊主管邵科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港澳銀行原有的境外客戶在內地可以辦理人民幣銀行卡業務,雖然並不能通辦港澳業務,相關資金也沒有實現跨境,但可以一定程度上享受這些銀行提供的跨境一體化服務,比如授信、客服以及部分試點業務等,有助於增強基礎客戶的粘性。同時,境內客戶可以在這些港澳銀行的內地分行辦理外幣銀行卡業務,享受其相對境內銀行的差異化的個人金融服務,有助於促進內地銀行卡市場的多元化、國際化發展,激發內地銀行的競爭動力和創新活力,提升整體的金融服務質效。

“足不出戶辦港卡”系誤讀

值得一提的是,在赴港存款熱的背景下,市場中有對《通知》的誤讀,認爲此後“內地居民可辦理香港銀行卡”。

董希淼提示到,這並不意味着港澳銀行內地分行可以直接開立境外銀行卡,上述業務限於在境內開立的銀行卡,外匯管理相關規定並沒有放鬆。

業內人士指出,港澳銀行內地分行發行的銀行卡屬於境內卡,受內地監管,與香港母行發行的境外卡存在本質區別。內地居民若需開通港股投資賬戶,仍需赴港辦理境外卡。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指出,《通知》取消了港澳銀行內地分行不得開辦銀行卡業務的限制,允許港澳銀行內地分行在對中國境外公民開辦外幣和人民幣銀行卡業務,對中國境內公民開辦外幣銀行卡業務,從而更好地服務廣大居民。中資銀行本身就可以辦理這些業務,《通知》是取消了對港澳銀行內地分行的相關業務限制,因此與直接開戶投資港股等沒有直接關係。

在業務規範方面,《通知》要求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應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強化制度建設、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加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業務連續性管理,有效保護個人信息,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並要求管理行統籌負責內地銀行卡業務的管理。

(編輯:朱紫雲 審覈:何莎莎 校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