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教練遭控性侵女學生 反告索賠60萬「這原因」判敗訴
林姓教練遭控20多年前性侵女學生,他認爲名譽受損而控告女學生索賠60萬元時,法官認爲女學生並無散佈意圖,判林敗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曾被譽爲「金牌教練」的林姓男子,培訓出不少溜冰國手,不料3年前卻遭指控20多年前性侵女學生而被行政處分,之後他雖提出訴願併成功撤銷原處分,但他當認爲名譽受損而控告女學生索賠60萬元時,法官認爲女學生並無散佈意圖,所以無侵害名譽的問題,因此判林敗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自述在1997、1998年曾擔任屏東縣某國小的直排輪義務指導教練,不料有位自稱曾是他學生的女子在2022年10月間,透過臉書公開發文、向媒體陳述的方式,對外散佈他藉指導她滑輪溜冰的機會,故意對她撫摸胸部及下體,甚至還拉她的手去摸他的下體。
林怒訴,該女子所言全非事實,但卻遭媒體大肆報導,甚至以「金牌教練20多年前性侵女學生」爲標題,此外,他也因此遭到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調查,被行政處分。但經林提起訴願後,屏縣府撤銷原處分,不過事情並未就此落幕。
林認爲女學生是惡意指控、並讓他名譽嚴重受損,因此向屏東地方法院提出損害賠償的告訴,向女學生索賠60萬元。但女學生回擊指出,林並未舉證她有對外發表何言論侵害他的名譽,況且依據性平會的調查報告,是認定林「有」觸摸她的身體。
她怒嗆林,林都是趁晚上熄燈睡覺時對她做這些性騷擾的事,根本無目擊人證,但不能就此認定她是故意亂講話、損害林的名譽,林對她的控告,就是報復。
案經審結後,法官認爲林始終只稱「沒有做這些事」,但並未提出實際證據證明女學生所言不實,加上這與公共利益有關,所以認女學生無散佈意圖,判林敗訴,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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