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預告「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 登記制僅10家申請
金管會指出,去年1月委外研究訂定虛擬資產專法,經參考歐盟、日本、韓國、香港、英國及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等外國規範,以及與專家學者、虛擬資產同業公會及中央銀行等相關單位召開座談會後所訂定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將於近日進行公告,以徵求各方意見。
針對今年2月召開的座談會、彙集各方意見後,證期局表示,目前有調整的部分以穩定幣發行與管理相關規定爲主,主要是基於保護投資人,希望透過較嚴謹的程序進行,修正方向是針對境外穩定幣交易有統一機制。
例如,目前最廣爲人知的泰達幣(USDT)和USDC等美元穩定幣若要在國內進行交易,則需先由交易所向主管機關申請後,經覈准纔可上架並供用戶交易,基本上與其他非穩定幣商品的規定相似,但針對不同可能會有其他細節規定,相關細節則將定定於子法中,而子法仍需與中央共同研議。
至於境外交易則非管理範圍,證期局表示,仍鼓勵國人在境內交易,避免後續有交易糾紛卻求償無門。
根據此次預告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重點包含虛擬資產相關創新實驗與國際合作、相關用詞定義、商品上下架審查、虛擬資產服務商的許可規範(包含種類、許可要求、專營與兼營規範、組織形式、名稱使用、資本額與營業保證金,以及負責人和業務人員資格條件等),以及共通管理規範,如內控、財務和客戶保護相關規範等多項內容,草案的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將刊登於金管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