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已婚科長「強抱摸胸」女下屬:想做嗎 獲輕判
▲性騷擾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教育部王姓科長在2024年4月間,開車載女下屬到摩鐵強抱摸胸,還問對方「想做嗎?」最後被告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聯合報》報導,2024年4月23日,教育部王科長開車載女下屬到南投縣草屯鎮開會,會後以「製作會議記錄」爲由,帶她到汽車旅館工作。
王科長以幫女下屬按摩爲由,趁機強抱摸胸,並問她「之前有沒有做過?」、「想做嗎?」。女下屬最後嚇得逃跑,王科長還開車追出。事後女下屬報告遭性騷擾,並報警處理。
南投地檢署調查發現,王科長事後傳訊息向被害人道歉,表示「真的很抱歉,我也接受被停職處分」。南投地院考量王科長無前科,但爲了滿足私慾而漠視他人身體和性自主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