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長稱過馬路滑手機會被抓 民團轟錯誤引導、警稱無法可罰

交通部長陳世凱呼籲行人過馬路時專心勿違規,應快速走,滑手機會被抓,一席話引發熱議。(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部長陳世凱昨上節目提及,要行人過馬路時專心勿違規,應快速走,滑手機會被抓,一席話播出後被炎上。民衆怒批又檢討行人,哪條法有規定罰則?難道行人也是道路上的「雜質」?第一線交警直言,現行法規並無針對行人過馬路滑手機有罰則。民團則說,部長對行人提無理要求,錯誤引導社會。交通部解釋,在行穿線上滑手機若影響交通可開罰500元。

交通部上月公佈數據顯示,2023年行人違規取締數約7萬件,去年提高至8.5萬件,車輛不停讓行人取締數2023年約14萬件,去年則降至約11萬件。今年1至3月間,行人違規取締有2.6萬件,比去年同期1.7萬件增長,車輛不停讓行人則取締約3萬件,也較去年同期2.6萬件多。

陳世凱昨表示,行人在路上遇到事故造成死傷,很高比例是行人本身違規,近年執法單位也都有在取締行人違規,近2年看到比例,行人被抓的比例較過去倍數增長。他說,標準過馬路要看左邊、看右邊、專心地過馬路,且重點要快速的走,慢慢走坦白講很不OK,且行人過馬路滑手機是不對的,會被抓。

陳世凱一席話播出後引發熱議,民衆質疑又檢討行人,更有網友舉賴清德總統近日引起爭議的「雜質說」大酸,原來行人也是道路上的「雜質」。

高雄市行人路權促進會透過臉書表示,全世界沒有國家要行人快步通過,若要建議行人快步通過馬路,可以,但須在車輛已停讓、行人爲體恤駕駛、願主動快走情境下,行人可選擇這樣做,但社會不該用「應該快走」這種口吻,把責任推回給本來就最弱勢的行人身上。

高雄市行人路權促進會直言,若部長要公開談這件事,那請講清楚義務與權利,否則片面說法只會扭曲社會對交通正義的理解,該會強調「從未鼓勵行人滑手機過馬路」,但身爲交通部長,卻連行人與駕駛間義務與責任的區別都說不清楚,反而上節目大言不慚對行人提出無理要求,這不是失職,這是錯誤引導全社會。

第一線交通警察指出,現行僅針對汽機車駕駛與騎士於行進間使用手機有罰則,行人過馬路滑手機目前「無法可罰」,若要罰也難認定取締標準。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羅宜說,認同所有用路人都要注意路況,但政府不該再強加各種措施,要弱勢用路人自己該注意,部分行人就是無法快快走,或許部長是想提醒行人過馬路要專心,但若快快走過馬路,汽機車駕駛是否又會反映「行人突然衝出」,更減少行人觀察路況的時間,且現行法規並無針對行人經過行穿線滑手機處罰,汽機車駕駛或騎士在行進間使用手機,都有明確處罰的法條規定,若部長欲提出,應解釋清楚。

交通部解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於交通頻繁的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狀況,處500元罰鍰,阻礙交通的行爲有很多,若行人過馬路時站立在行穿線上滑手機,影響周邊交通狀況,屬於該規定中的「立」的部分,就可開罰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