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長稱「過馬路滑手機會被抓」 交通部點出1法規可罰500元

▲交通部宣導行人過馬路要專心。(示意圖/資料照片)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交通部長陳世凱昨(25日)上節目提到「行人過馬路滑手機是不對的,會被抓」、「慢慢走很不OK」,提醒民衆專心過馬路,未料卻遭質疑「走路滑手機違反哪一條規定了」。對此,交通部說明,行人若有妨礙交通行爲,將可罰500元。

根據交通部上月公佈統計,113年行人違規取締件數爲8萬5239件,相較112年的7萬839件,增加約20%;車輛不讓行人113年取締11萬179件,則較112年的14萬439件減少約22%。

另今年1月到3月行人違規取締2萬6497件比去年同期的1萬7534件,大增51%;車輛不讓行人今年1月到3月取締3萬232件較去年同期的2萬6299件增加約15%。

交通部長陳世凱昨也上節目宣導行人過馬路要專心,陳世凱提及行人遇到「行人過馬路要看左邊、看右邊,專心地過馬路,且要快速的走,慢慢走坦白講很不OK,且行人過馬路滑手機是不對的,會被抓。」

未料該席話掀論戰,高雄市行人路權促進會在臉書表示,他們認同行人要專心過馬路觀念,但公開倡議「行人在馬路上要快步通行」,是壓縮行人停與看的時間,增加過馬路風險。全世界沒有其他國家要行人快步通過,因爲大家都有一個正確觀念:行人有優先路權。

▲不少行人過馬路滑手機,交通部呼籲專心過馬路。(示意圖/資料照片)

高雄市行人路權促進會指出,行人可以選擇快步通過,但社會不應用「應該快走」口吻,把責任推回給最弱勢的行人身上。此外,路權團體也質疑「行人過馬路滑手機會被抓」,開罰是依據哪一條法條?

交通部則說明,行人過馬路滑手機等行爲,造成妨礙交通,現行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行人過馬路時,有坐、臥、蹲、立等相關妨礙交通等情況,將可開罰500元,假若車輛已經停等,行人走在馬路上或斑馬線上滑手機,嚴重妨礙到交通,將可視爲「立」等相關妨礙交通行爲,具體違規事實可視個案情況判斷開罰。

交通部強調,重點在不管是汽車駕駛人或行人,在道路上共同使用道路空間,應該相互體諒、相互尊重,安全是最高原則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