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馬路滑手機要罰 交長惹民怨
第一線交警指出,法規無行人過馬路滑手機罰則。但交通部解釋,在行穿線滑手機若影響交通可罰500元。示意圖爲家長牽着小朋友過馬路畫面。(本報資料照片)
人本交通興起,交通部長陳世凱卻稱,行人過馬路應專心勿違規,要快速走,滑手機會被抓。民衆怒批又檢討行人,難道行人也是道路的「雜質」?第一線交警指出,法規無行人過馬路滑手機罰則。交通部解釋,在行穿線滑手機若影響交通可罰500元。
陳世凱說,行人在路上遇事故造成死傷,高比例是行人違規,近年執法單位都有取締,過馬路要看左右並專心地過,且要快速走,慢慢走很不OK,過馬路滑手機會被抓。
高雄市行人路權促進會認爲,若建議行人快步過,須在車輛已停讓,行人體恤駕駛願快走,社會不該以應該快走口吻將責任推回最弱勢行人,片面說法恐扭曲社會對交通正義理解,身爲部長卻連行人與駕駛間義務與責任區別都說不清楚,錯誤引導社會。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羅宜提到,認同用路人都要注意路況,但若快步過馬路,汽機車駕駛是否又會反映「行人突衝出」,更減少行人觀察路況時間。
地方交警說,法規僅針對汽機車行進間用手機有罰則,行人過馬路滑手機無法可罰,若要罰也難認定取締標準。
交通部說明,《道交條例》規定行人於交通頻繁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可處500元罰鍰,若行人過馬路時站在行穿線滑手機影響周邊交通,屬規定中「立」的部分可開罰。
交通部政策交流爭議又一樁,公路局24日召開交通工程規範修訂意見交流會,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指出,2月向交通部針對規範提逾50項建議,官方口頭答應讓該會參與,最後以其他考量遭拒門外,深感遺憾。公路局迴應,關心單位多,無法邀全部有意願團體參加,可透過書面提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