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質疑核電廠耐震力不足 臺電:耐震補強已獲核安會核備

監院質疑核電廠耐震力不足,臺電表示,耐震補強已獲核安會核備。圖爲核三廠。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監察院調查3座核電廠耐震度,針對3座核電廠進行機率式地震危害分析,發現耐震能力不足,恐存在安全風險。臺電7日晚間迴應表示,已依偱SSHAC Level 3程序分析結果,針對地震時執行安全停機的相關設備進行耐震補強,並獲核安會審查同意核備。

臺電發佈新聞稿指出,自2015年起即依核安會要求,偱SSHAC Level 3程序(美國「地震危害分析資深專家委員會」訂定第3層級程序)辦理核電廠機率式地震危害分析,並依分析結果,針對地震時執行安全停機的相關設備進行耐震補強,並獲核安會審查同意核備。

同時,臺電表示,也已完成核二、三廠機率式地震風險評估(SPRA),包含地震引發的二次災害;評估結果初判核二、三廠總風險符合標準,但目前評估結果及風險計算尚待覈安會審查。

另外,2024、2025年臺電遵照核安會要求,邀請國外專家團隊進行地震風險評估同行審查,目前正依據同行審查意見,針對安全設施設備耐震裕度的提升,進行可行性評估,同時重新計算地震風險值。臺電強調,將依法完成耐震安全評估說明報告後,陳報核安會技術審查。

臺電重申,核能使用需遵循政府的兩必須、三原則,核能安全更是臺電始終堅守的重中之重。目前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已報經濟部審查,後續包括耐震能力在內的再運轉計劃及安全檢查,都會依核安會審查要求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