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公佈剴剴案調查報告 糾正北市府 蔣萬安迴應了

男童剴剴遭劉姓姊妹保母虐死案,監察院糾正衛生福利部、新北市及臺北市政府。圖爲民衆上凱道抗議兒虐案。(本報資料照)

男童剴剴遭劉姓姊妹保母虐死案,監察院29日通過監委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調查報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新北市及臺北市政府,認爲保母未按時製作、填寫寶寶日誌,但文山區居託中心訪視員卻記錄「每天填寫」。市長蔣萬安表示,會依調查結果「該怎麼裁罰就怎麼罰」。臺北市社會局迴應,相關資料已移送調釐清。

調查報告指出,兒盟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照片,剴剴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但次日文山區居託中心訪視,卻無相關記載。據臺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保母僅對同時收託的其他幼童按時製作日誌,對剴剴卻無製作填寫任何寶寶日誌或紀錄,文山區居託中心訪視卻稱「每天填寫」。

臺北市議員鍾佩玲今天在臺北市議會總質詢質疑,報告出來前市府是否知情此事,是否涉及僞造文書,及後續究責及檢討。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調查發現,居託中心認定寶寶日誌並不是用一般格式,而是由Line訊息傳遞,已移請檢調查覈。

蔣萬安說,之前有行政調查,若經調查保母確實沒有記載日誌,但訪視員認爲有寫,會依照調查結果,「該怎麼裁罰,就怎麼裁罰。」

臺北市社會局表示,剴剴案後第一時間即啓動內部調查,並配合檢調移送所有訪視紀錄、指引等資料。關於寶寶日誌部分,法規並無一定形式,由家長與保母協議紀錄方式,剴剴由兒盟社工委託保母照顧,則由保母和兒盟社工協議紀錄方式,強調居家托育中心訪視員於劉姓保母收託期間,皆依中央法規訂定頻率完成訪視,且訪視當日確實於登記地點托育。

有關監察院記者會提及,兒盟陳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照片,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然次日文山區居託中心進行訪視,訪視紀錄卻無相關記載。社會局說明,照片是陳社工於2023年10月24日提供給案主家屬之照片,因無法確認其拍攝時間,故無法調查訪視員紀錄是否不實,此已移由司法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