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爭產糾紛 沈淑宜披律師袍推廣「意定監護契約」
沈淑宜從檢察官轉任律師,未來將全力推廣「意定監護契約」,減少爭產糾紛。記者宋健生/攝影
擔任檢察官長達31年的沈淑宜,退休三年後加入「鼎康合署律師事務所」行列,9日舉辦開幕茶會。沈淑宜表示,未來將致力推廣「意定監護契約」,希望讓每個人都能在生命終點前,仍擁有自主選擇與最後尊嚴,同時減少爭產糾紛。
曾任臺中、彰化、臺南地檢署以及高檢署臺中分署檢察官的沈淑宜,過去站在法庭上追求真相、伸張正義;如今身分轉換爲律師,她重新定義法律工作的價值,「法律不只是訴訟的武器,更是一種陪伴、傾聽與保護的力量。」
她希望透過推廣「意定監護契約」,讓法律不再只是解決爭端的工具,而是幫助人預先規劃人生、面對未來不確定的依靠。
沈淑宜表示,所謂「意定監護契約」,是指一個成年人在心智健全時,與其信任的受任人簽下契約,約定當日後失去判斷能力、被法院宣告監護時,由該受任人擔任監護人。
沈淑宜解釋,這項制度是法務部主導修法、並於2019年經立法院通過施行,立意在於尊重當事人的意願。「我們在清醒時簽好契約,就像幫未來準備一把鑰匙,只有當我們失去判斷能力時,法院纔會開啓這把鑰匙,讓信任的人依法接手照顧與管理。」
她形容這是一份法律上的保險,不干涉日常生活,卻能在關鍵時刻守護尊嚴與家庭的安心。
她指出,一般大衆都知道要立遺囑,卻鮮少理解「意定監護契約」的價值。遺囑關乎「身後財產的安排」,而意定監護契約則是生前自主與照護的選擇,「這是幫助每個人減少被病魔折磨的痛苦,讓生命可以有尊嚴地走到最後。」她語氣柔和卻堅定。
談起這樣的轉變,沈淑宜說,是時間讓她看見法律的另一面。在辦案的歲月裡,見過太多家庭因病痛與遺產糾紛而支離破碎,「擔任檢察官時,我曾經看到因爲子女爭產,讓過世的父母還須被解剖,最後都確認沒有他殺嫌疑;也曾看到90歲的公公,因抽痰被五花大綁,永遠也無法忘記他要被送進開刀房時的恐懼與無助的眼神!」
沈淑宜強調,希望以律師身分重新定義法律工作的價值,從安寧醫療、意定監護、預立醫療決定,到高齡與財產安全規劃,守護每一位委託人的身心、尊嚴與財產安全。因爲法律不只是法庭上的攻防,更是生命最後旅程的陪伴,是對家人最深的愛。
沈淑宜表示,未來也將與千禧龍基金會、南投愛之福等長照中心合作,並籌設「樂活意定協會」推廣相關課程,希望讓民衆可以縮短疾病的痛苦期,有尊嚴的活到最後一刻,同時避免家人爲了爭奪監護權而引發爭產糾紛,以及預防不肖人士或不適合的親屬挪用財產,確保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