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長期跟騷女書記官下場超慘 遭判免職轉任檢事官
檢察官跟蹤騷擾女書記官(示意圖/達志影像)
魏姓檢察官任職雲林地檢署時,假借各種理由送禮追求女書記官,甚至跟蹤、騷擾,她不堪其擾,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判決免職,轉任彰化地檢署檢察事務官。
被害女子是該署書記官,於2021年3月調入雲林地檢署,配屬某偵查檢察官,負責紀錄業務。魏姓檢察官在她任職該署後有好感,產生追求之意,自2022年間起假借各種理由贈送物品、藉故接近攀談,但她感到甚爲困擾。
她所配屬檢察官察覺有異,確認她無意願與魏某交往後,出面制止魏,請他不要再接近她。不過魏男不聽勸告,明知她已拒絕追求,竟自2023年6月間起到2024年1月22日,反覆地、持續地於上班前到差勤刷卡處堵人,或於雲檢內部跟蹤、尾隨騷擾,一再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訊息,導致她心生畏懼,影響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