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醫科擬開放做醫美手術 石崇良喊「個人不認同」:今天再協商

▲衛福部長石崇良出席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衛福部放話修法嚴管醫美,但上週和醫界團體開會協商後,讓「家醫科」納入大外科可執行醫美手術,醫美診所強制評鑑也改爲「輔導認證」,引發外界質疑管理讓步。衛福部長石崇良今(10)日在立法院詢答時表態,對於家醫科是不是可以認定爲大外科「我個人意見是不認同」,強調今日還會再開協商會議,目前尚未做成最後修法決定。

衛福部日前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強化醫美管理,民衆黨立委陳昭姿質疑,醫美政策在石崇良表達嚴管之後卻出現「髮夾彎」,其中執行醫美手術科別擴大爲11科,還有強制評鑑變成自願認證。

尤其是「家醫科」納入大外科,陳昭姿說,相對於家醫科,內科住院醫師訓練還有裝靜脈導管、急救插管、中央靜脈導管、抽胸水抽腹水,爲何反而是訓練過程中比較少有侵入性醫療過程的家醫科醫師允許去抽脂?甚至急診科醫師納入大外科,外界也有意見;此外,取消強制評鑑後,衛福部是否能保障醫美診所跟民衆安全。

石崇良迴應時強調,在上次的會議只是在共識會議中的一場,今天下午還有一場,還沒有做成最後修法的決定。對於家醫科是不是可以認定爲大外科,「如果我個人的意見我是不認同」。石崇良強調,應該要檢視訓練過程,過程中到底有多少時數有手術訓練。

至於評鑑問題,石崇良指出,上週醫事司會議中,基層診所普遍對「評鑑」兩個字有點排斥,認爲過去醫院評鑑造成一些陰影,不希望擴展到基層診所,但是即使不用「評鑑」的名稱,還是要有品質確保機制,內容本身要由衛生主管機關來認證,特別是麻醉安全等內容。

衛福部兩度與醫界團體協商《特管辦法》修法,第一次先確立直美醫師的關門條款,108年之後醫學系畢業生,需完成2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才能執行醫美業務,未完成者則需要補訓。

第二次也有三點共識,包含醫美診所需強制接受評鑑改爲接受「輔導認證」且由醫師公會與各專科醫學會爲之。限定能執行醫美手術的「大外科系」共11科別,其中也納入「家醫科」;醫美處置部分確定有落日條款,保障在PGY制度之前且有實務經驗的醫師,相關措施仍力拚明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