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平等!離婚時誰來補償家務付出?

家務勞動是家庭成員用於家庭內部自我服務和相互服務的勞動消耗,通常被認爲是爲了維持家庭生活、滿足整個家庭的物質和精神層面的需要而從事的沒有報酬的勞動。在中國的傳統觀念中,“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分工較爲常見,女性往往成爲家務勞動中付出較多的一方。

網友諮詢:

婚姻中夫妻一方付出更多的家務勞動,離婚時可以獲得補償嗎?

秦鑫贏律師解答:

無論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採取的是法定共同財產制或約定了分別財產制,如果一方在婚姻中相比另一方對家庭擔負了更多的義務,均有權在離婚時請求補償。

家務補償以負擔了較多家庭義務爲前提。判斷一方是否承擔了較多義務,應結合一方在家庭義務上付出的時間成本、精力成本以及獲得的效益等多方面因素,綜合進行衡量。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訴訟階段提出要求補償一方需要提供證據證明,當事人可嘗試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進行舉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證人證言、鄰居的證人證言以及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出具的證人證言予以證明等。

秦鑫贏律師補充:

補償須在離婚時提出。在協議離婚後或者判決離婚後,一方提出經濟補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在當事人未主動提出經濟補償請求的情況下,法院不得就經濟補償進行判決。但法院可以向當事人釋明其經濟補償請求權,是否行使由當事人決定。

家務勞動補償不僅適用於全職媽媽也適用於全職爸爸。具體的補償方式和金額,法院會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考量:家庭中需要照顧的子女、老人;請求方在家務勞動中付出的情況;請求方爲家庭付出的時間;雙方的從業經驗和能力;離婚時雙方的經濟狀況及職業前景;當地的生活水平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秦鑫贏律師

黑龍江大地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擅長民商事案件,擅長領域:婚姻家事、離婚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糾紛;建築工程類糾紛:文書草擬、合同審查等。執業以來通過辦理大量案件,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訴訟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