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變成“水簾洞”?法官上門解糾紛
“真是多虧了法官,沒想到能趕在我們的婚期前就把事情解決了!”近日,武漢市青山區法院成功調解一起相鄰權糾紛案件,當事人在法官的耐心釋法和調解下達成一致意見,並當庭履行完畢,矛盾糾紛得以實質性解決。
張某購買了某小區新房後,以婚房的標準對房屋進行裝修,誰知剛剛竣工就發現房屋漏水,家電傢俱均被損壞。眼見婚期將至,張某多次與物業協商無果,訴至青山區法院,要求物業修復漏水管道並賠償相應房屋損失。
案件受理後,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張某稱自家漏水原因系公共管道破裂,物業負責人則辯稱張某家中漏水是自家管道改造所致。張某遂提出對漏水原因及財產進行鑑定。
考慮到對漏水原因及財產損失的鑑定耗時長、成本高,僅鑑定費就高達一兩萬元,不利於及時解決當事人的實際困難、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承辦法官先後三次上門實地勘察,發現張某家漏水原因確係公共管道破裂,隨後便立即組織張某、小區物業進行面對面調解,與同類案件進行對比,用經過鑑定的類案說理,引導當事人心平氣和坐下來調解。經過多輪調解,雙方最終握手言和,由小區物業對公共管道及時維修並賠償張某的損失共計8000元。
近年來,青山區法院全面推進“實地調查+類案對比”審判模式,在庭前調解階段,承辦法官到現場組織雙方當事人共同對相鄰關係引發的漏水、採光、噪音等問題進行勘驗檢查、現場取證,明確爭議問題、分清責任主體,與同類案件進行對比,用經過鑑定的類案說理,提出糾紛調解建議,提升審判質效、減少訴訟成本,促使糾紛在庭審前解決。
下一步,青山區法院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大格局,切實把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和多元化解工作做實做細,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