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因細故不滿友人 竟做汽油彈丟屋前引發火災法院判刑

屏東縣黃姓男子因細故對朋友阿輝不滿,到阿輝家理論後未獲滿意回覆,竟將預藏放在門口前自制汽油彈、瓦斯罐與殺蟲劑,放在阿輝家鐵窗上方,將汽油彈3瓶丟在阿輝家門,引發火災,檢方將黃男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屏東地院判黃男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4年4月4日,黃姓男子在家先自制3瓶汽油彈,之後帶着瓦斯罐、殺蟲劑,到友人阿輝家,先將汽油彈、瓦斯罐、殺蟲劑放在門前機車踏板,隨後進入屋內向阿輝理論,未料沒有獲滿意回覆。

黃男因此心生不滿,竟將制3瓶汽油彈、瓦斯罐與殺蟲劑點燃,導致失火,大門鐵門燻黑,大門紗門紗網燒熔,大門地面腳踏墊,及垃圾燒失、碳化,好在附近民衆即時發現報警,協助撲滅火勢,房屋主要構成未全部燒燬。

判決指出,警方當天獲報到場後,黃男未離去,坦承犯案,符合自首要見,審酌黃男沒有理性處理糾紛,因黃男坦承犯行,也與被害人和解獲諒解,因此判黃男犯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可上訴。

屏東縣黃男因細故找友人理論,未料沒有獲得滿意答案,竟將預藏自制3瓶汽油彈朝友人家的大門前點燃,導致火災,遭法院判刑。記者劉星君/翻攝